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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仍被判无期
黄松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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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其人

1957年

黄松有出生在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兰苑村。

1982年

黄松有从西南政法学院毕业,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1997年,调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1999年

6月起,黄松有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

2008年

10月15日,黄松有被中纪委带走调查。

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009年

10月前后,黄松有案被移送至最高检察院反贪部门审查。

2010年

1月14日,黄松有被廊坊市检察院指控贪污罪和受贿罪,在廊坊开发区法院受审。

1月19日,黄松有因贪污罪、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1月29日,黄松有向河北省高院提起上诉,认为自己不构成贪污罪。

3月17日,河北省高院对黄松有案终审宣判,终审维持原判,黄松有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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