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 律师 全国优秀律师

 

 

 

 

 


 一九八八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二○○四年获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第五届、第六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第六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副会长、第五届、第六届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市专家协会会员。

李清律师工作简历:
 一九八八年至今在泰达律师事务所(原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一级律师。
 二○○○年至二○○一年参加司法部与香港律师公会合作项目,在香港JOSHEPH CHEN & CO.律师行工作。
李清律师主要执业领域:
 自一九八八年起从事律师实务工作,业务领域为投资、金融、证券、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以及公司法律事务,在这些领域中有所创新。
 1.公司法律事务
 公司与投资法律事务是李清律师主要的业务领域之一,负责公司从设立、建设、经营过程中对内对外法律事务,承担公司改制、并购、重组及破产、清算等法律事务。多年来担任诸多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
 2.涉外领域
 包括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国际仲裁、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曾承担或参与的国际投资项目法律事务达三十余项。
 3.金融、证券
 包括为直接融资和项目融资提供服务,为公司上市及上市后再融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分析、参加谈判、准备项目文件和起草合同文本、出具法律意见书。
 4.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
 为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提供全面法

律服务,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即承办了以BOT模式融资建设能源基础设施的项目。担任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司法律顾问,在实践中继续探索以新型融资方式处理建设基础设施中的法律事务。
 5.诉讼仲裁
 承办前述业务领域所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案件。

奖励和荣誉称号:
二○○○年入选天津市“131人才工程库”。
二○○一年获“天津市人民满意律师”称号。
二○○五年获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
二○○八年获得“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