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鉅源:無動機賄許仕仁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昨日續審,第四被告陳鉅源首次出庭自辯。他指在新鴻基服務逾40年間,2003年後長期被郭炳湘針對,曾因此萌生去意,最終接受郭氏家族挽留至今。他認同郭炳江將他形容為忠心老臣子,但不認為自己「非常非常非常忠於郭氏家族」。他強調與許仕仁只是泛泛之交,自己無動機去行賄許仕仁,即使經他處理的資金可能是涉嫌賄款,但他並不知情。他更否認新鴻基多年來給予他的豐厚花紅,是協助行賄的報酬,重申花紅只是一般的工作報酬。/大公報記者 梁康然

  陳鉅源(68歲)昨日在庭上供稱,他在1946年於內地出世,1951年隨家人定居本港,70年代取得中大商科學士學位,2007年獲公開大學頒授榮譽大學院士榮銜。他稱1973年加入新鴻基成為創辦人郭得勝(郭氏3兄弟的父親)的助理,1987年9月成為新鴻基執行董事,在新鴻基專責處理土地買賣,歷年來收購逾1萬幅各式地皮,工作範疇亦需與政府部門交涉,申請各式土地批文,過程需和逾百名官員交涉。陳鉅源表示,沒可能透過行賄前政務司司長來完成工作。

  被形容為忠心老臣子

  辯方律師問及陳鉅源與郭氏3兄弟關係,陳鉅源指,一直與郭氏3兄弟關係良好,與郭炳江既是僱傭,亦是朋友。他獲郭氏信任,在97年郭炳湘被綁架,曾親攜6億現金去贖回郭炳湘。但此後,郭氏3兄弟出現不和,陳鉅源亦被波及。

  他供稱,郭炳湘獲救後至2000年左右,情緒低落不能工作,2003年時似乎康復,可重新工作,但提出大量無證據指控,刻意針對逼迫他。他曾因此呈辭,但獲郭炳江、郭炳聯等人挽留。陳鉅源直言此後和郭炳湘關係好差,但無影響他和炳江、炳聯的關係。

  2007年,郭炳湘的針對行動加劇,向陳鉅源提出法律控訴。辯方律師形容,上述行動屬於郭氏家族及新鴻基內部權鬥行為。陳鉅源不認同律師說法,稱郭氏3兄弟有不和,但不是權鬥,重申只是郭炳湘有行為問題。陳鉅源說:「當年郭炳湘情緒不時極端反覆,作決策時失去理智,曾認為新鴻基要向全世界投資。我認為郭炳湘可能出現創傷後遺症。當郭炳湘作出不合理決策,他弟弟阻止時,3兄弟就會有爭執。」陳鉅源指,郭炳湘被罷免後,江、聯二人均不願接任主席一職,而是由母親鄺肖卿出任,因此不認為事件屬兄弟權鬥。

  千萬花紅是工作獎金

  律師指出,陳鉅源早在於89至90年已獲花紅100萬元,其後每年獲可觀花紅,2005年達500萬元,08年更獲逾1100萬元花紅。陳鉅源強調不曾協助行賄,所有花紅都是工作獎金。他忠心服務新鴻基,亦獲郭氏家族信賴,但不會如控方所言,為報效郭氏家族而利用家人戶口行賄許仕仁。他指早在03年,其家族基金資產達8至10億元,基本沒理由為在90年代才認識,僅是泛泛之交的許仕仁的利益而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