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机关去年救助困难妇女两千余人 发放救助金四千余万元

原标题:广东省检察机关去年救助困难妇女两千余人 发放救助金四千余万元

南方网讯(记者/黄小殷 李润芳 通讯员/粤检宣 粤妇宣)3月28日下午,广东省检察院与广东省妇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协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工作情况。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雁林,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方赛妹分别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王雁林介绍,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全国妇联“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部署,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这一目标,共办理司法救助困难妇女的案件1683件,救助困难妇女2131人,发放救助金4215.85万元,救助金额居全国前列。

省检察院设置专门救助程序多元化救助困难妇女

王雁林表示,省检察院全面筛查救助线索,努力实现应救尽救。通过信访系统、12309检察服务平台等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案件进行逐一筛查,并利用检察大数据的优势,高效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将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五种情形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即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妇女;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

全省共救助上述重点对象1466人,占全部人数的68.8%。同时把因就业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等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因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生活确有困难,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妇女,也纳入救助帮扶的范围。

同时,省检察院设置专门救助程序,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设置专门通道,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第一时间启动救助工作程序,指定专人优先办理,积极协助妇女完善证明材料等,实现主动告知救助权利、主动协助备齐材料、主动调查核实情况和从快审查、从快审批、从快发放,更加积极和迅速地达成救助帮扶效果。

在开展多元化救助方式方面,省检察院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与妇联共同搭建困难妇女救助平台,建立多元帮扶协调机制;联合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社区街道、村居委、学校、企业等多方力量,因人施策进行帮扶。

妇联拓宽发现线索渠道,对困难妇女组织结对帮扶

方赛妹介绍,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省妇联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从排查发现、线索移送、多元帮扶等方面着力,提升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实效。

省妇联把握全面性,拓宽发现线索渠道。一方面广泛发动基层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妇女骨干全面走访发现线索,对生活困难、残疾、患有重大疾病妇女,以及发生过妇女儿童权益受侵害、曾有家暴报警或投诉的家庭进行摸排,组织结对帮扶,通过线下入户走访、线上电话微信联络等方式,及时发现线索。另一方面对照专项活动救助范围全面梳理发现线索,梳理近年来信访、12338妇女热线、法律服务涉及的人员信息和案件类型。据不完全统计,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妇联组织共移送线索110条。

各地妇联发现救助线索后,及时填写司法救助移送函移送检察机关,并持续跟进移交线索的办理情况,为困难妇女提供必要帮助。同时,协同检察机关,协调有关单位,链接社会力量,从推动帮扶政策落实、开展技能培训帮助就业、提供综合维权服务等多个方面,帮助困难妇女解决实际困难。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