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越南监狱被打死,凶手:管教指使!检察院:管教无罪!

原标题:人在越南监狱被打死,凶手:管教指使!检察院:管教无罪!

4月26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对二春福利院的戒毒人员打死新人一事进行了审判。

各被告分别是蔡玉勇(Thái Ngọc Dũng,43岁), 潘文进(Phan Văn Tiến 41岁), 胡怀美(Hồ Hoài Mỹ ,37岁), 黎青传(Lê Thanh Truyền ,28岁), 阮玉贵(Nguyễn Ngọc Quý ,30岁), 陈文俊(Trần Văn Tuấn,26岁),检察院以杀人罪对他们进行起诉。

吸毒人员陈武南( Trần Vũ Nam,1970年出生)在 等待法院作出送去戒毒中心强制戒毒的决定期间,被送至福利院进行临时性戒毒。

2015年4月10号上午8时,在办理手续期间,负责监区管教包括副区长(N.H.L)以及其他4名副区长将陈武南以及另一名吸毒者送进1监区8号监室。

8号监室有23名吸毒人员,按照实力地位共分成3个阶层。第一阶层成员包括蔡玉勇(自称是室长)等6人。第二阶层则有潘文进,第二阶层是为第一阶层服务的。

陈武南刚进监室就遭蔡玉勇暴打,要求他低头,陈武南极力反抗,因此被其他数人围逼至卫生间, 摔倒在小便池,但又怒骂蔡玉勇,所以众人对陈武南拳打脚踢,导致其昏迷。

但暴力事件并未结束,众人拿冷水将陈武南泼醒,再次殴打至昏迷,才结束。

蔡玉勇安排第三阶层的戒毒人员将陈武南抬去洗澡,换衣服,再给放到外面躺着。

到了中午吃饭时间,陈武南依旧躺着,不能起来吃东西。午后,发现他呼吸困难,蔡玉勇向管教进行汇报,送去治疗,但是在去医院的途中就断气死亡了。

对于管教干部,公安机关曾以“缺少责任心导致严重后果”的罪名对4名管教进行起诉。

但是同级检察院拒绝批准对管教的起诉,理由是管教并未承认该罪名,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犯罪了。

随后,公安机关终止了对管教的起诉,理由是已经超过了调查期间,也没有找出证明管教犯罪的证据。

但是在法庭上,蔡玉勇供认自己是得到第一监区的区长认可,被任命为监室的室长,负责监督、管理同监室的其他人员。

蔡玉勇、潘文进还告诉律师,陈武南刚进监狱时,管教B某要求:让他学乖点!所以各被告认为是管教下命令,让他们打陈武南一顿。还有一名被告供认,他们在集体殴打陈武南时,一名管教就站在门前看着。

4月29日上午,法院以杀人罪宣判打死同监室人员的6名囚犯有期徒刑13--18年不等。

而在4月29号的法庭宣判时,则认定蔡玉勇在对陈武南第一次殴打昏迷后,发现他疲惫、呼吸急促,所以就没有进行第二次殴打,直接安排给他洗澡和换衣服。

法院也多次退回材料,要求调查清楚各管教的个人责任,但公安部门、检察院则表示没有依据可以认定管教需要承担责任,因此受权限限制,本案不对管教进行宣判。

但是通过本案,法院提议胡志明市劳动局(福利院主管单位)应当加强对福利院、戒毒中心的制度管理建设,明确监狱、戒毒中心、福利院里每个管教的责任权限。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该6名罪犯,在2017年,胡志明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他们判刑5--14年。但胡志明市高级法院驳回要求重审,最后胡志明市检察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对这6人进行定性。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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