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复榘搞“新生活运动”,禁娼禁异装,令青楼女一律烫发、高跟鞋

原标题:韩复榘搞“新生活运动”,禁娼禁异装,令青楼女一律烫发、高跟鞋

导语:老蒋在南昌搞起了“新生活运动”,韩复榘在山东也效法,又是禁烟,又是禁娼,不过他最痛恨的是女子身穿“异装奇服”,别出心裁,韩复榘令所有青楼女子一律烫发,穿高跟鞋,时髦女子害怕被人误认为娼妓,再也不敢趋时“时尚”了。

1933年,蒋介石、宋美龄发起了新生活运动,第一要旨是禁娼,韩复榘在山东也不能不禁。他的措施是:

一、禁止公务员和军队有此行为;禁止工商业者在娼寮内接洽;

二、宣布从业女子如有自愿改行者,可以给予保护和一定的救济;同时制定制度,禁止虐待从业女子;

三、建立一个“从业学习处”,让从业女子学习别的技能,然后嫁人;又规定,如果不能学到一定的技能,那么就不能自己婚配,而且不能给人做妾或者义女”。

韩复榘说,青楼女子“习艺既精,则养生有道,无耻之行,自不愿为,古人云:衣食足然后知礼义,从妇女职业方面着手,亦减少娼妓之一道也。”如此等等。

韩政府曾经煞有介事地说:

“娼妓发生之原因,与社会教育、国民经济、婚姻问题有密切之关系,不治本而治标,而徒劳无益也。”

但是,查其上述禁娼措施,哪一条是治本呢?娼妓之存在,就是由当时社会腐朽的政治、经济等制度造成的,这种制度不改变,怎么谈得上禁娼呢?怎么能谈得上治本呢?而实际上,韩复榘也根本不愿禁绝娼妓。

他制定的《济南市取缔乐户暂行规则》,只是规定集中地点,规定乐户,从业女子今后“不得重新开设”;而乐户或从业女子如“向社会局请求登记再向财政局领取营业执照、捐照及识别符号按月纳捐”,仍可继续“营业”。

韩复榘同其他国统区一样,也是把“花捐”列为政府收入之一,他规定,乐户每户月捐:头等六元,二等四元,三等二元,四等五角;从业女子每月捐:头等三元,二等二元,三等一元,四等五角。山东省仅此一项,便可获得巨利。韩政府也曾查禁过“暗娼”,但那是“未经领照纳捐”或不曾暗地行贿的娼妓;纳捐的或行贿的娼妓,政府还是大开绿灯的。因此,禁娼的结果,济南城埠依然是娼寮满地,八卦楼上依然是“人肉市场地,王孙爱此游。”

对女子,除禁娼外,韩复榘还禁止缠足。

韩三令五申,禁止女子缠足。1931年10月,韩制定《禁止妇女缠足办法》,以后经多次修订,复于1936年6月26日制定了《山东取缔妇女缠足办法》,规定:女子在二十岁以下者不准缠足,已缠足者,应即解放,违者处家长两月拘役或一至十元之罚款;男子不得同二十岁以下之缠足女子结婚,违者处两月拘役或二百元以下之罚款;各乡、镇、坊长对辖内新婚女子要例行检查,并于一月之内上报,违者处以一元以上之罚款。韩还通令各县一律成立“放足会”,负责督促、检查。这项工作推行后,部分女子曾经放足。但是,就全省来看,特别是偏僻的农村,禁止缠足并未真正推行开。

再一个是取缔“奇装异服”。

韩复榘认为,“奇装异服,有伤风化,亟应严加取缔。”

一天,韩赴实验剧院观戏,忽见座上有一“奇装”(短袖赤足)女子,以为是娼妓,当令随从向剧院质问(韩不允许娼妓进入剧院)。

剧院解释说,该女子并非娼妓,而是某女校的学生。不料韩听后更为恼火,以为受教育之女子,四肢裸露,有失廉耻,亦伤风化,断非所宜。回省府后就召集会议讨论取缔措施。

1934年9月18日,韩令公安局制定了《济南市取缔奇装异服暂行办法》,规定衣、裤须以肘膝为标准,并规定了各种女装的式样,令所有女子一律照此裁制。

1936年5月30日,韩又对全省发出“布告”,取缔女子短袖赤足,规定:“自6月1日起,凡民众穿着衣裤,须以肘、膝为标准,其穿短袖、大小裤或短裤者,不准在街市行走,倘有无故违犯者,定行抓办。”他还亲自叫来执勤长警训话,要他们“毫不徇情、毫不客气、很勇敢”地去抓获“露肘露膝在街上行走的妇女”。

如此一来,一般“时尚”的女子大为恐惶,有长衣者马上换长衣;无长衣者连忙赶去做长衣;一时赶不及在大街上被巡警撞见者,就会被抓进看守所拘留。

“新生活运动”开展后的一天,韩复榘与张绍堂乘汽车由辛庄阅兵回来,走至大西门里,见一群女学生在路旁行走,而内中有一女生穿着短袖褂子。韩立即下车向这个学生质问:“我出的布告不准穿奇装异服,你不知道吗?为何违抗我的命令?”

此女生不认识韩,见一陌生人向其质问,脑子一时没有转过弯来,不禁反唇相讥。

韩阳怒不可遏,接连把她打了三、四个耳光。女学生羞怒交集,就躺在地上连哭带叫地打滚。事出闹市,当下就有许多人过来围观。张绍堂怕事情闹大,于是对韩说:“这件事传出去不好听,赶快把她拉到汽车上,回省府后打电话给教育厅,把她领回才好。”

韩也觉得这样做比较妥当,便令随从将女学生抱至车上。不料女学生见如狼似虎的卫兵过来抱她,以为非绑架,即强奸,狂呼救命,一时又闹得哭笑不得。之后,女学生终于被拉到省府。

教育厅长何思源闻讯后赶来,劝女学生不要在韩主席面前无理取闹,并说要派人送她回家。无奈这女学生仍哭闹不止,并说:“你们把我杀了就好了!”

张绍堂在旁看到事情骑虎难下,向韩建议说:“你用温和的态度问问她家住何处?家中还有什么人?可派人叫她的父母来把她领回,再给她几十块钱做衣服好了。”

韩见事至此,只好采纳了张的建议,问明后即派人将她的父亲接到省府。这女孩子的父亲叫曹竹亭,当过老师、会计,现在赋闲在家。当时,曹竹亭闻听韩主席传他有事,吓得魂不附体,浑身打颤,但既是主席传令,怎敢不去?他到省府见到韩后,赶紧向韩鞠躬行礼,说:“请问主席有何训教?”

韩见此人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对其颇有好感。韩就把他的女儿因违禁穿短褂子被打的经过告诉了他,并对他说:“这件事我做错了,我送给你一百元钱,回家后给你女儿做几件长袖褂子,请你把女儿领回好了。”

说话间,也就把他女儿叫了出来,父女见面时,曹怒容满面,对女儿大加训斥。韩一看,对曹更有好感,遂又让曹坐在沙发上与他攀谈起来。韩听曹诉说了他的出身历史及现在的生活境况后,即对他说:“你曾经当过会计,对理财当然有办法,明天我派你当税务局局长,你回家准备准备好了。”

说完即让曹回家准备。结果,曹竹亭因为女儿挨打却换得了一个税务局长。当时人们传笑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由于韩复榘在这方面严厉禁止,于是,每日必有若干女子被羁,使看守所中平添许多春色,前所未有之奇观。同时禁止女子烫发、束胸及穿高跟鞋等。为了彻底杜绝“奇装异服”和“怪发型”,韩更别出心裁,通令所有娼妓一律烫发、着奇装、穿高跟鞋,以与良人相区别,并布告全民,一体周知。此令一下,时尚女子害怕被人误认为妓女,再也不趋时“摩登”。此令一下,“奇装异服”一时绝迹。

韩复榘还反对茶园饭馆雇佣女招待。

1932年6月17日,韩复榘令公安局制定了《济南市茶饭馆雇佣女招待暂行规定》,其中说:“男女职业,应自由选择,然投机之茶园饭馆,往往雇佣女招待,以招徕顾主,嬉戏调笑,有伤风化。”

因此规定:凡满十八岁者不得雇佣;顾客不得对女招待有不正当行为;茶饭馆如违反此规定,处以五至十元之罚款,受罚两次以上者则勒令其停业。同时,韩还通令禁止“纳妾蓄婢”,禁止“抵押人口”(尤其是女子抵押),示为“保护人身权利”。

然而,在黑暗的统治制度之下,这些规定实际上都形同空文。不消说主管机关不认真查禁,即便有时查出违禁,被查出者只要施以贿赂,稍事运动,事情即会暗地了结,化为乌有。

除上述以外,在婚姻制度上,他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即维护“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封建婚姻制度。

他曾经公开地说:“近来中国旧道德抛弃不少,新文化则受英美压迫,如装饰则学法人,吃饭则学英人,殊不对!……中国(结婚)如同凉水壶,越久越热,终久是热的真的。中国离婚是从欧洲学来的,现在离婚案太多,我平素主张,只要年龄不大差,就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关于“改良”其他社会风俗。韩复榘高喊着“移风易俗”,对于百姓日常生活还有许多规定,如禁止在大街上走路抽烟、穿拖鞋睡衣;行人上街要衣帽整齐;禁止扒墓盗墓,实行公墓制;取缔贩卖邪说淫词;取缔裸体图画;在游泳时不准赤身露体;不准随地吐痰;男子要剪发,禁止留发辫,如此等等。所有这些,通令全民一体遵照执行。如有违犯,一律罚款。

韩复榘的“新生活运动”是极其虚伪的。他给官吏制定了严厉的“官规”,给军队规定了严明的“军纪”,给民众下了许多“禁令”,但他自己却从不受此约束。他的生活是极其糜烂的,纳妾蓄婢,随心所欲,嫖娼赌博,司空见惯。韩的僚属,尤其是上层僚属(厅长、师长们)见韩主席如此,也都如法炮制,酒色逸乐,听随自便,营私舞弊,畅行无阻。那些国民党省、县党部的党棍、政客们,更是嫖娼、聚赌、霸占民女,无恶不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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