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典型】蔡伟:锻造本领 只为更好履职

原标题:【先进典型】蔡伟:锻造本领 只为更好履职

【先进典型】蔡伟:锻造本领 只为更好履职

蔡伟,80后女检察官,中共党员,2010年,通过省公务员招考进入庐江县检察院,先后在原反贪污贿赂局、第四检察部(原民事行政检察科)、综合业务部工作,现任综合业务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从检十余年,她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忘我的敬业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赢得了广泛好评,先后获“合肥市五美女性”、“市检察信息先进个人”、“市民行办案能手”、“县青年岗位能手”、“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先后3次参加省、市业务竞赛成绩优异,被通报表彰;撰写的调研文章多次在最高检、省、市等征文中获奖,被检察权威期刊采用。

01 在压力中锻造检察业务多面手,更敢于“吃螃蟹”

刚进院不久,蔡伟被调至原民事行政检察科,当时该院正推行“公诉民行联合办案新机制”,作为科室唯一的年轻人,她责无旁贷担负起居多职责任务,不仅从事内勤、书记员工作,还协助民行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协助公诉检察官办理民行申诉案件,可谓身兼数职。但初生牛犊不怕虎,面对肩上重任,她毫不胆怯,更无埋怨,而是化压力为动力,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加速成长为检察业务骨干。

蔡伟(左一)与领导、同事商讨案件

2013年,其在“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知识竞赛”、“市第二届‘民事行政检察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中,分别取得了全省第二、全市第三的优异成绩;2016年,在“市第三届民行业务”竞赛中获民行办案能手荣誉称号。截止目前,她已独立和协助办理各类刑事公诉、刑事批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支持起诉、民事执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公益诉讼案300余件,是位名副其实的检察业务多面手。

蔡伟(左一)在公益诉讼案件庭审

自2012年起,民事行政检察职责不断扩大,检察业务由生效裁判抗诉逐步扩大到执行监督、再审检察建议、虚假诉讼、非诉执行、公益诉讼等等,面对新职能、新业务、新案件,往往无案例可借鉴、无经验可遵循。蔡伟同志勇挑重担,果断迎战,敢于第一个“吃螃蟹”,她成功办理了该院首例民事执行监督案(省首例)、首例再审检察建议案、首例虚假诉讼案、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首例国土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市首例),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02 在办案中为群众排忧解难,传递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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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严肃的、冷静的,但作为检察官是有温度的。她常说“检察监督不是空头支票,不是机械执法,必须回应群众关切和期盼,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感受司法的温度和正义”。

2018年7月初,区域内某公司老板因经营向员工集资借款,后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纠纷,员工纷纷起诉,先后90余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且态度傲慢,法院执行措施不力,引起申请人极大不满,几十名申请人来到检察机关要求介入监督,情绪非常激动。蔡伟同志在接到控申电话后立即参与接访,她主动走进“包围圈“,让申请人畅所欲言,发泄不满,在稳定情绪的同时了解所想、所求,并组织推选出三名代表负责案件联络工作。

蔡伟(左一)

送走群众后,蔡伟认为该系列案涉众近百余人,矛盾突出,如诉求得不到解决,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必须从快办理。随即指导案件受理工作,并组建专案组,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了解执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被执行人拒执行为支持法院移送公安,最终被执行人认错悔过,积极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取得谅解。经公检法合力,既保住了企业,也惩治了“老赖”,申请人诉求虽没能即时兑现,但达成了分期偿还和解协议,执行有了希望和盼头,矛盾也得到了化解。此案也因办案效果好,得到市、省、最高检的充分肯定,成功入选当年全省十大典型监督案例。

2019年的一天,某矿业公司董事长董某来到蔡伟办公室,说到自己是福建人,经朋友介绍来庐江投资矿业,可刚接手公司就发现公司和其本人被纳入了被执行人黑名单,经到法院了解得知,因公司原员工对外借款以公司作担保,案件经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因公司未履行担保还款义务被纳入被执行人黑名单。董某表示很冤枉,公司也因此无法正常经营,找了很多部门都未能解决,希望检察机关能主持公道。

案件受理后,蔡伟认真全面地审查了原审判决,发现原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再审情形,随即向市院提请抗诉,市院支持抗诉,案件最终再审改判涉案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该案也成功入选市典型案例。2020年县人大调研期间,蔡伟随领导回访了董某及其公司,董某很是激动,告知“黑名单已经解除,公司经营也回到正轨,感谢检察官,是检察监督给了我继续下去的希望”。

03 检察宣传、理论调研“不掉队” 只为更好履职

“谁执法 谁普法”,作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不仅会办案执法,更要当好普法宣传员,将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检察职能尤其是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广大人民群众一直较为陌生,然与民生民利又是密切相关。

为了提高检察职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蔡伟积极投身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后来,她发现传统宣传材料专业性太强,难懂,且内容枯燥,受众度不高。为提升宣传效果,她就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编发了新的宣传材料,宣传内容更为丰富、形式更为新颖,并被作为该院检察宣传专用材料,受到群众的好评。她希望通过普法宣传,能让更多人知法、用法,获取司法帮助。

一次普法宣传中,一位姓钱的老人前来咨询,说自己受外地人江某委托代为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受领一起案件的执行标的款,案件执行到位了,但是法院对授权委托真实性不予认可,因地址、通讯信息不全,长期寻找江某无果,案件一拖10年未结,不知何处寻求救济。得知这一情况,蔡伟立刻向其宣传了民事执行监督职能,并告知可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钱某得知这一维权途径很是高兴,第二天就到检察机关,后来在检察官的帮助下找到江某,证实了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钱某终于领取了执行标的款。蔡伟也因宣传工作突出,2016年,被县评为“六五普法先进个人;2018年,被县评为“全县综治工作先进个人”。

工作之余,对于工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她勤于思考、专研分析、及时总结,积极撰写各类信息调研达30余篇,多次被最高检、省级、市级刊物采用,为院信息调研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2015年、2018年被评为院“信息调研先进个人”,2015年被评为全市“信息调研先进个人”。

蔡伟常说:“办案只能解决个性问题,但检察信息调研往往能解决共性、普遍性问题,惠及更多的人,这个本领不能落下”。2015年,她撰写的《当前基层检察机关适用再审检察建议的困境与对策》入选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民事行政检察专业委员会第四届年会论文集,省检察院予以通报嘉奖;2018年,撰写的《私益支持起诉工作问题与对策探究》理论文章入选最高检《检察调研与指导》。2020年,她在统计分析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中发现,存在“以环保之名行犯罪之实”的现象,随即撰写《借“环保之名”行“犯罪之实”现象应予警惕》综合信息上报上级院,该信息被市院、市委采用,被市院检察长、合肥市副市长双批示。

合肥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 核丨汪 峰

来 源 | 庐江县检察院

编 辑 | 黎晓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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