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来首宗区选呈请胜诉 区议员梁伟权资格被夺且可能面对刑责
在2011年区议会选举中,仅以两票落败的油尖旺京士柏选区候选人林健文,获高等法院裁定要求推翻选举结果的选举呈请胜诉,意味当选的区议员梁伟权将会被禠夺区议员资格,并要进行重选。这是2011年区选中首宗胜诉的选举呈请,被判当选无效的梁伟权更因违反选举条例而可能面对刑事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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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的民主民生协进会成员林健文22日早上听取法庭裁决后表示,欢迎裁决,并积极考虑再次参选。另一方面,面临议席被禠夺的亲中组织西九新动力副主席梁伟权,对裁决感到极度失望、伤心和惊讶,未决定是否上诉。他在记者会上强调,在发出选举宣传品前,已得到列名的支持者和团体的口头支持,事后已要求他们补签书面支持,没有选民被误导。
在前年区议会选举中取得1043票的林健文,早前入禀法院,指获得1045票的梁伟权未取得支持者书面同意书,便偷步在选举刊物中列出52名支持者的名称,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梁伟权早前声称,指未得当事人或团体书面支持便在选举刊物上列出有关人士或团体的名字,是不小心和大意,要求豁免刑责,但被法庭拒绝。
高等法院22日的裁决指出,违反选举条例,十分严重,未得当事人书面支持便在宣传单张上刊出其名称,亦有误导选民。他会将裁决抄送副本予刑事检控专员,以决定是否需要提出刑事检控。
在2011年区议会选举中,林梁两人参选的京士柏选区,共有45人被裁定种票、串谋诈骗及提供虚假数据以进行选民登记等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履行社会服务至监禁一年不等。而在是次选举呈请中,胜诉的林健文虽有以有人种票作为呈请的申请理由之一,但今天的裁决没有就种票作出裁决。林健文解释,若要处理种票问题,便须花长时间排期审讯,而对手梁伟权的违反《选举条例》罪名已有裁决,而涉及的人数有52人,足证对选举结果有影响,为求尽快有裁决,故暂时放弃处理种票的问题。
2011年的区议会和2012年立法会选举涉及多宗「种票」疑云,亦有不少人提出选举呈请,但因不同理由而失败,林健文是首宗胜诉的个案,若连2008年的区选在内,则是四年内第二宗。
在2008年区选中,民主党的梁永雄成功作出选举呈请,并在2009年的补选中,以519票击败亲中的民建联区议员袁贵才,重夺议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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