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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02

第三章
劳资关系

劳资关系纲领

3.1

在香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主要是以个别雇主和雇员自行议定的雇佣条款及条件为依据。本港的雇主和雇员亦可自由组织职工会及参加职工会活动,而这些职工会须按照《职工会条例》的规定登记。本处订立劳资关系纲领的目的,是维系并促进非政府机构和谐的劳资关系。我们透过以下方式达致这个目标:

  • 就有关雇佣条件、《雇佣条例》条文、良好管理措施等事宜提供意见;
  • 提供自愿性质的调解服务,协助雇主和雇员解决申索声请和劳资纠纷;
  • 提高公众对劳工法例的认识,并鼓励雇主采取良好的劳资管理措施;
  • 透过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迅速仲裁小额薪酬申索声请;以及
  • 为职工会进行登记及规管职工会,以促进完善及负责任的职工会管理。
3.2

本处在这纲领下执行的主要法例,包括《雇佣条例》、《劳资关系条例》、《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条例》及《职工会条例》。

3.3

《雇佣条例》提供一套范围广泛的雇佣标准,是规管非政府机构的雇佣条件的主要法例。《劳资关系条例》订定了解决非政府机构的劳资纠纷的程序,而《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条例》则确立了一个名为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机制,就未能以调解方式解决的小额薪酬索偿个案进行仲裁。在规管职工会方面,《职工会条例》为职工会的登记及管理提供了法定架构。

二零零二年的工作概况和成绩

主要的工作表现指标

3.4

本纲领的主要工作表现指标载于图三‧一

调解及谘询服务

3.5

在这经济困难时期,本处的谘询及调解服务有助于维持劳资和谐。在二零零二年,本处共处理147 861宗市民亲身到本处寻求谘询的个案。在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年内处理了433宗劳资纠纷及34 821宗申索声请,打破了历年纪录。儘管工作量不断上升,但经调解而获圆满解决个案的比率为63.2%,与二零零一年的比率相若。在二零零二年,经调解而获解决的个案达20 636宗,为历年最高的数字。年内,本处并无录得任何罢工个案。图三‧二至三‧八

加强三方沟通

3.6

为了推广行业层面的三方合作以促进和谐的劳资关系,本处已设立九个行业性三方小组,所涵盖的行业计有饮食业、建造业、戏院业、仓库及货运业、物业管理业、印刷业、酒店及旅游业、水泥及溷凝土业,以及零售业。这些小组为雇主、雇员及政府代表提供有效的途径,以便他们商讨业内共同关注的问题。三方合作的成功例子包括制定《饮食业劳资关系守则》和书面雇佣合约样本,以及为酒店及旅游业编印了一份有关雇佣事宜的参考指引。

图一
劳工处助理处长左陈翠玉(左五)于建造业研讨会上与建造业三方小组成员合照。

推广良好的劳资关系

3.7

年内,为了推广良好的劳资关系,本处在不同层面共举办了1 063项活动,包括宣传活动、研讨会、探访、课程、工作坊及讲座。图三‧九

图二
劳工处处长陈甘美华于饮食业研讨会上致送纪念品与香港潮侨食品业商会理事长张成雄先生。
3.8

我们主办全港性的「劳资协作2002」活动以推广有效劳资沟通及良好人事管理措施。超过12 000人参加了各项活动,如研讨会、工作坊、训练课程及经验交流探访。

图三
劳工处处长陈甘美华、立法会议员田北俊(右三)、立法会议员梁富华(左二)及三位嘉宾讲者主持「劳资协作2002」开幕典礼。
3.9

劳工处为政府决策局/部门和法定组织举办了一系列的《雇佣条例》和良好人事管理措施简介会,并推行了一连串特别活动,宣传在颱风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和外籍家庭佣工的雇佣权益。部分新产品如刊物、影碟和唯读光碟的资料载列于图三‧十

小额薪酬申索声请的仲裁

3.10

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为市民提供快捷、不拘形式而廉宜的仲裁服务。仲裁处获授权裁决申索人的数目不超过十名,而每人申索的款额不超过8,000元的雇佣申索个案。

3.11

在二零零二年,仲裁处登记了2 768宗申索个案,申索款额共11,795,016元。年内共审结2 692宗申索个案,裁定的款额共6,073,435元。图三‧十一

职工会的规管

3.12

职工会登记局推广完善及负责任的职工会管理,并有法定责任为所有职工会登记,审理并登记职工会章程,以及审查职工会周年核讫帐表,以确保符合《职工会条例》的规定。

3.13

截至二零零二年年底,共有622个已登记雇员工会,申报的会员人数为676 534。年内,新登记的职工会有23个,而撤销登记的职工会则有11个。故此,已登记的职工会联会总共有三个,而已登记的职工会则共有666个(包括622个雇员工会、23个雇主工会及21个雇员及雇主溷合工会)。在二零零二年,雇员工会的职工会参与率(注1)是22.15%。图三‧十二及三‧十三

注1:

职工会参与率 =
雇员工会申报的会员人数
 X 100%
受薪雇员人数
3.14

年内,职工会登记局审查了571份账目,并视察职工会共363次,以确保职工会的行政及财务管理符合《职工会条例》的规定。为协助职工会理事获得有关工会法例及管理的知识,职工会登记局制作了一套名为《齐学职工会管理》的培训视像光碟,派发给全港已登记的职工会。职工会登记局亦开办了13个有关职工会管理、簿记、审计及《职工会条例》条文的课程,并举办了两个研讨会。

图四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劳工)张建宗,联同立法会议员李凤英及陈国强主持《齐学职工会管理》首映礼亮灯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