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助李嘉欣袁詠儀生育中醫 處方類固醇予濕疹童 上訴判除名9月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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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譽為「生育救星」中醫師方耀,4年前因處方類固醇藥膏予一名患有濕疹的男童,遭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4項非法銷售和管有違禁藥物罪名,其後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召紀律聆訊,並以方在2009年已干犯相同罪行,懲處方耀在12月內從註冊中醫名單內剔除。方不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周五(17日)上訴得直,改判他在註用中醫名單被剔除的姓名期限,為期9個月。

申請人方耀原被判被除名12月,上訴後改判停牌9月。(資料圖片)

被譽為「生育救星」中醫師方耀,四年前因處方類固醇藥膏予一名患有濕疹的男童,遭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四項非法銷售和管有違禁藥物罪名,其後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召紀律聆訊,並以方在2009年已干犯相同罪行,懲處方耀在12月內從註冊中醫名單內剔除。方不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終上訴得直,改判他在註用中醫名單被剔除的姓名期限,為期9個月。

有生育救星之稱

申請人方耀,有「生育救星」之稱,獲多名演藝名人光顧應診,包括李嘉欣兩姊妹、向華強、任達華夫婦、袁詠儀等,據悉他以古法針灸及服特製藥丸調理,再計算行房月份和年齡,計算生育仔女的機會。

治男童濕疹處方類固醇

上訴庭判詞指,方耀於2013年3月治療一名男童的濕疹,兩度共處方14包藥粉、2支藥水及2盒藥膏,其後該男童感痕癢,男童母親懷疑,直接向衛生署投訴,並將有關藥方交出檢驗,發現其中藥膏含有類固醇成份。半個月後衛生署到方的診所調查,發現方的配藥房內有60多種未經註冊或西藥成份的藥物,但沒有找到有關藥膏,最終被裁定四項非法銷售和藏有違禁藥物罪名。

之後答辯人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轄下的中醫組,以方違反《中醫藥條例》的「曾在香港被裁定犯有可處監禁的罪行」,召開紀律聆訊,並指方耀曾於2009年5月5日干犯一項藏有違禁藥物罪名,當時已在紀律聆訊下被判處,將其姓名從中醫註冊名單內剔除,為期3個月,緩刑12個月,又認為方耀在本案中有在售賣有關西藥給病人,是有預謀地逃避列出西藥的處方,有加重罪責,故要將方耀在中醫名單內刪除,為期12個月。

指控不涉專業失當

不過上訴庭認為,有關懲處理據欠妥當,首先中醫組針對方耀的紀律指控不是「犯有專業上的失當行為」,而是「上訴人已被裁裁定干犯任何可處監禁的罪行」,中醫組並不需要研訊方耀是否干犯專業上失當行為,而是應根據他早前刑事定罪記錄作出裁判。

而且若中醫組認為方耀的行為要加重懲處,必須開宗明義地說明其想法,及通知他它會就議題作出深入的研訊,包括方有權作證及傳召證人,另外上訴庭不支持上訴人有預謀逃避列出西藥的推論不能苟同,故接納方耀的上訴申請,並認為若沒有中醫組所依賴的加重刑責的因素,適當的除名期限是9個月。

案件編號:CACV 6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