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國際間逐步調降COVID-19新冠肺炎防疫等級,台灣也自2023年5月1日起COVID-19將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並自3/20實施輕症確診免隔離通報、室內外口罩令也從去年底到今年初分階段性放寬,更在4/17鬆綁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戴口罩的規定,僅剩醫療機構和救護車需全程配戴口罩。
然而,面對近期第四波新冠疫情來襲,疾管署於23日表示:因應COVID-19疫情有升溫現象,又醫療機構、醫事機構屬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且老人福利機構照護者多為感染後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之脆弱族群,為保護民眾及機構人員健康,自2023年5月31日起,醫療機構、醫事機構、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並維持裁罰規定;其他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救護車,則改列為建議佩戴口罩。再者,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服務對象維持快篩頻率為每週一次,定期篩檢措施至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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