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醫療廢物

不應

處理醫療廢物

應使用一個符合你處所地點和名稱的醫療廢物生產者地點編號。 利器箱密封後,需暫存於專櫃內並上鎖,等待收集。 使用符合BS7320標準的利器箱,存放利器低於警界綫。 在容器上寫上或標識產生者(如診所)名稱、地址和封存日期。 以利器箱預設封口,牢固地密封利器箱。 保留運載記錄在你的場所為期至少12個月。 聘用持牌醫療廢物收集商,從產生廢物的處所移走醫療廢物。 以鵝頸結方法密封醫療廢物膠袋,並穩妥地貼上標籤。

不應

不應以藥瓶或水樽用作利器箱。 不應隨處擺放利器箱。 不應與其他雜物貯存,亦不應長期貯存醫療廢物。 不應在處所內積存過多的醫療廢物,須立即安排處置。 蓋面和膠箱沒有種固地扣緊。 不要把醫療廢物當作普通廢物包裝或處置。 不應將醫療廢物袋疊高。 不應轉交醫療廢物給中介化驗所處理或轉移醫療廢物到另一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