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最高法副院长终审被判无期

黄松有
图像加注文字,黄松有面临终身监禁

中国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星期三(3月17日)被河北省高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这一裁决是黄松有被控贪污受贿案的终审判决。

黄松有是中共建政60年以来司法系统因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黄松有被控在2005至2008年为广东省五名律师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钱款贿赂超过390万元。

另外他还被控在1997年担任广东湛江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伙同他人骗取单位公款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

河北廊坊市中级法院1月份一审对他做出有罪裁决,判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松有提出上诉后,河北省高级法院星期三维持了一审法院的裁决。

黄松有是广东汕头人,1982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历任广东省高级法院法官、广东湛江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湛江市政法委副书记等职务,2002年12月晋升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