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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原公安局长“卖官价目表”?

2016年04月07日 21:46 PDF版 分享转发

【摘要】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日前在佛山中院受审,检方对其14项受贿指控中,7项涉卖官。



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及其卖官价目表(图片来源:SOH合成)

来源:希望之声  (本台记者冷杰夫综合报导)中共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日前在佛山中院受审,检方对其14项受贿指控中,7项涉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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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广州日报》今日报导,马伟灵为中共副厅级官员,因涉毒案件牵出,但在其指控的14项受贿罪名中,并不“涉及毒品交易或者毒品保护伞”。据检方指控,马伟灵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

其在汕尾任职期间,有人是通过买官而获得升迁。涉及的职位包括公安分局政委、刑侦大队副队长以及公安局副科长、派出所长等。

报导还称,马伟灵卖官价格不等,美元人民币通吃,美元最少是5万元,人民币最少10万元。其中还有价值人民币23万元的家具、价值25万元的象牙一根等等。

事实上,中共官场卖官现象普遍存在。2016年2月25日法制晚报报导称,中共山东巨野县委书记刘贞坚,主政5年间收受42名当地官员的财物114次。

早前有媒体披露,中共前政协副主席苏荣卖官更是“明码标价,省里重要的正厅级职位标价500万元”等。

内蒙古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卖官给李石贵,“从市政府副秘书长,升为市政府秘书长,然后又当上了巴彦淖尔市副市长”两次共计折合人民币124万元。而从副职升为正职,价格为38万元。

淮安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汝华卖官收入人民币120余万元、欧元2000元、金条2根。

责编: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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