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薛楨純「講幹話」被當共諜? 法院更二審再逆轉判他1年2月
台商薛楨純被控兩度向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賴姓調查官以交換情報為由,協助中國官員刺探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父女的入出境的資料,一審依違反國安法判薛1年2月徒刑,二審、更一審皆改判無罪,但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再度逆轉判他有罪,處1年2月徒刑,仍可上訴。
被暱稱為「便當碩士」的薛楨純,高中就讀中正預校,2002年自陸軍防空飛彈指揮部下士階級除役,2017年考取政治大學外交學系戰略與國際事務碩士在職專班。薛因任職炬火數位科技公司,因經商而頻繁往返兩岸。
檢方起訴薛楨純2014年在大陸廣州與中國國家安全部第四局官員「王總」與「小鄭」餐敘,兩人請薛引薦我方政府官員、執政黨民代、政黨幹部,並蒐集我國外交往來資訊。
薛在政大碩士在職專班修課時,結識賴姓調查官,兩度利用同學聚餐,向賴詢問李洪志父女的入出境資料,提及「大陸那邊需要情資,如果你提供的話,對方也會提供情資給你」。賴懷疑薛被中國吸收,回報調查局,檢調立案搜索薛的公司、住處,訊後依違反國安法命薛以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一審審理時,薛以「習慣吹牛」、「胡扯」來否認犯行,但法院認為他曾就讀中正預校、當士官,卻罔顧國家栽培從事叛國活動,且毫無悔意,判1年2月徒刑。
二審認為檢方無法舉證「王總」與「小鄭」是大陸黨政軍人員,且本案是賴「有績效壓力」兩度主動約薛吃飯,難以認定是薛刺探、蒐集秘密。
二審指出,法輪功人士入出境資料雖應是祕密資訊,但檢方未說明如何攸關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且勘驗調查局詢問過程,薛和賴都沒提到李洪志父女,筆錄上卻出現他們名字。此外,賴的名片格式與一般機關無異,沒印情報機密,改判薛無罪,但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更一審依卷證資料仍難以認定薛楨純犯罪,再度判他無罪,判決仍被撤銷;高院更二審認為薛楨純意圖危害社會安定,今上午逆轉依違反修正前國安法改判薛楨純1年2月徒刑。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