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衛局提醒民眾勿隨意網路買賣醫療器材恐觸法 最重可罰一百萬元

網路上並不是任何人或任何產品都可以販售!網路購物帶來許多便利,民眾也逐漸養成網路購物的習慣,拍賣網站及買賣產品項目更是琳瑯滿目。近來臺東縣衛生局經常接獲民眾於網路上販賣醫療器材等相關投訴,呼籲業者應檢視販售產品及頁面是否符規定,以免受罰,最高可罰100萬元。

臺東縣衛生局對於醫療器材的買賣僅限領有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之業者或藥局可以執行,且應遵循醫療器材管理法的規定辦理。請於買賣產品前應先檢視販售商品是否屬於醫療器材,包含醫療口罩、醫療紗布、醫用棉棒、隱形眼鏡、洗鼻鹽(含用具)等常見醫療器材產品(見圖)。

衛生局長孫國平說出,因應現代網路購物、郵購等各類通訊交易需求,衛生福利部訂定「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以保障消費者的需求,衛生局提醒網路可以販賣醫療器材僅限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品項及公告之特定類型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品項,此外,還應於商品刊登頁面明顯處提供以下資訊,(一)醫療器材品名、許可證字號或登錄字號、許可證所有人或登錄者之名稱及地址、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二)醫療器材商(藥局)之名稱、地址、許可執照字號及諮詢專線電話。(三)加註「消費者使用前應詳閱醫療器材說明書」。(四)具量測功能之產品,其定期校正服務之項目及據點資訊。

業者若違反上述規定,將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70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至100萬以下罰鍰,臺東縣衛生局呼籲網路販賣業者應再次檢視自家產品是否為醫療器材,且銷售之頁面是否符合規定,以免遭裁罰。相關網路醫療買賣疑問,請撥臺東縣衛生局食品藥政科089-331171分機1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