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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輸入、跨境購買醫療器材 台中查獲近萬件

私自購買國外醫療器材恐觸法 ,中市府提醒業者依規申請查驗登記。(食安處提供)

私自購買國外醫療器材恐觸法 ,中市府提醒業者依規申請查驗登記。(食安處提供)

2021/12/05 20:34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許多民眾搶搭防疫商機,私自從國外大量訂購醫療器材,恐觸犯醫療器材管理法。中市食安處統計今年受理海關查獲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違法案件有23案,以民眾未依規核准逕行報關「額溫槍」、「醫療用口罩」、「醫用防護面罩」、「醫療用血氧機」等防疫物資及「體脂計」、「老花眼鏡」為大宗,數量高達9756件。

台中市食安處表示,中市食安處統計今年受理海關查獲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違法案件有23案,其中15案已行政裁處在案,罰鍰金額累計50萬元,另8案已移送檢警偵辦。

食安處表示,自國外代購入境的醫療器材,因產品未取得我國核准的醫療器材許可證,在安全性、有效性及品質恐存有疑慮,若民眾逕自購買,導致使用上有問題,可能求償無門,買家應至領有醫療器材販賣業許可執照的醫療器材行、藥粧店或藥局購買領有許可證的醫療器材,以保障自身健康權益。

食安處也提醒,業者於製造、輸入醫療器材前,應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事先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核准,違者開罰6萬至200萬元罰鍰,或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以罰金,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所輸入的醫療器材亦應依法限期退運或沒入銷毀。

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依規定至今年12月31日止,民眾若輸入或攜帶「醫療用血氧機」供防疫自用,每人以1台為限,無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專案輸入申請。相關醫療器材專案輸入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查詢。

私自購買國外醫療器材恐觸法 ,中市府提醒業者依規申請查驗登記。(食安處提供)

私自購買國外醫療器材恐觸法 ,中市府提醒業者依規申請查驗登記。(食安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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