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黑老大”黄鸿发二审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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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江“黑老大”黄鸿发二审判死刑!

3月1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昌江10.26”黄鸿发196人重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二审结果,此案前后涉及196人。省高院在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证据后,依法对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黄鸿发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鸿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黄应详和黄鸿金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价值25亿余元的涉案财产已组成资产处置小组另案处置。此外,此涉黑案其余人员均被从严从重处罚。

黄鸿发,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曾致2人死亡、3人重伤、13人轻伤、5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2020年1月13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黄鸿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9年1月8日,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检举黄鸿发犯罪团伙犯罪线索通告:奸淫掳掠恶行累累。

2019年2月13日,海南省检察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以黄鸿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首批130名犯罪嫌疑人。

2020年1月13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黄鸿发涉黑案及其“保护伞”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黄鸿发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为寻求非法保护,实施“买官”活动,扶植安插该组织亲信到党政机关。原昌江县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麦宏章、政委陈东、副局长王忠东、副局长苏东彬、刑警大队大队长钟海东、县水务局副局长黄海平等领导干部均被该组织腐化,帮助该组织逃避侦查打击,导致该组织在昌江县猖獗违法犯罪活动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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