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蔡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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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2020-01-15 15:55

  南方网讯(记者 何雅柔 吴诗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系到村民生活质量,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过去十多年来,省政协委员、陆丰市翼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蔡麟一直关注乡村发展。在今年广东两会期间,蔡麟接受南方网记者专访时表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应通过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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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蔡麟接受记者专访。(南方网记者 刘灏/摄)

  尽快启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建设

  “这几年广东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蔡麟看来,农村的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有了明显的改善,但还存在一些不足。蔡麟建议,可根据各镇人口状况、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历史文化底蕴,做好墟镇控规和详规,体现各美其美,切合老百姓的需要。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启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建设。”在《构建广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助推农村高质量发展》提案中,蔡麟建议,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研,及时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成熟经验,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支持政策等内容。

  要建章立制,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走实走深

  在蔡麟看来,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尤为需要重视的是要建章立制,推动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有效。

  “一定要坚持长期形成按规划与不断完善细节的综合治理制度,才能长远维持。”蔡麟建议,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任接着一任干的工作推进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强化监督考核和奖惩奖励。

  蔡麟谈道,要坚持规划先行,可借鉴河南省郑东新区的经验模式,将确定下来的镇村总体规划通过人大立法,明确镇村规划的法律地位,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确保镇村发展的长远、稳步、规范。

  此外,资金问题是提升人居环境的重要保障。蔡麟表示,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并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及时到位,确保乡镇有足够的工作经费。

来源:南方网

编辑:尤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