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皇帝「墨寶」緣何並非藝術?

IMAG0111

朋友傳來藝術家周文慶《曾灶財的「塗鴉」為什麼不是藝術品》,批評有不肖者藉九龍皇帝曾灶財的「墨寶」包裝成藝術品,收集並在藝術市場兜售圖利,誤人自誤云云。閱畢以後,不禁哭笑不得。

關於藝術的定義,自是人言人殊。但嘗閱臺灣藝評人他方的他方的說法,頗為中的。茲援引如下:

「藝術乃是誠懇地抒情,藝術乃是凝結時間,使這一切無心無情、毫無意義的物質肉體世界,變得栩栩如生、令人眷戀的創造者神之手指。藝術乃是可受公評的公共事務,藝術乃是我們集體的生活面貌。」

藝術本身未必充滿巧思,但必須是透過作品真誠地與觀賞者對話,端視乎創作者的表意手腕,與有否為此傾注心力。即使其創作內蘊乃至動機未必能夠言喻,甚或觀者未有足夠的經驗智慧瞭解,但作品本身就立在此間,呈現的面貌任由受眾直觀地以不同的視角探究。共同感通之有無,並不需要過於依賴創作者加以言語述說,或瞭解創作歷程歷史背景等元素,除非你有志投身藝術事業或是深度愛好者。

按周氏的定義,若僅屬「人為的創造意識/意志加諸其上」的人工造物就算是藝術作品,且引用杜象(Marcel Duchamp)的便盆另行命名成《噴泉》(Fountain)為例。但他沒有告訴你杜象背後代表的理念是達達主義(Dadaism),奉行這信念的藝術先鋒以俯拾皆是的現成之物隨意拼湊後直接送往藝術館,運用非常冒犯的「反藝術」形式實踐其藝術行為,但作品本身根本毫無意義,而是大部份依賴觀者自行詮釋附會。如是者,他們大異於使用既成物再創作,或無有以命名賦予新意義、加入創作者強烈的意志之類說法。亦因此,這種前衛手法在藝術史中如流星般稍縱即逝,其顛覆精神卻對現代藝術的發展影響深遠。

容許我將鏡頭一轉,且看最近有人寄給蘇錦樑的那數坨糞便,其實也大可斗膽命名為《包容的贈禮》(The Gift of Forgiving)。基於寄者「有意識地」以褻瀆污穢的事物包裝形塑,顛覆大眾的常識概念,並有利用社會事件的「標誌物」反建制及挑戰價值的涵義,加上想像畫面那種強烈衝擊,不就是活脫脫的一件藝術品/藝術行為嗎?不好意思,祇要以正常的腦袋仔細想想,以上種種不外乎劣拙的堆砌,耍小聰明罷了。套用上述定義,這能否算成藝術品,不言而喻。

而文中引用安迪華荷(Andy Warhol),更是可笑。華荷說好聽一點,是在顛覆藝術的深邃,引發觀者的再思考;但不幸地,本質卻是在利用不斷自我複製、平庸化、商品廣告化令作品普及廣延,內裏並無訊息與靈魂可言。因此他的「作品」在坊間被印成海報、T-Shirt的印花之類,恰巧與其口味深相契合,貫徹了普普藝術(Pop Art)的精神-那麼,生產商不也是在參與所謂「藝術行為」嗎?華荷等普普藝術家是建基於大眾消費的流俗文化,像工廠作坊般「生產作品」,然後大幅宣傳,那正是周氏口中形容「炒賣圖利」的惡俗商業行徑。他居然在此用來說事,我不客氣說句,那是騙與無知。

平情而論,曾灶財了無章法可言的「墨寶」確實難以稱為「書法」。但倘若其手筆是他主動推銷自高身價,沿襲華荷的故智,那固然有著與商家勾結的「不道德」之嫌,但他沒有。他惟一所做的,是不斷勤懇地在港九各處「寫大字」罷了。他未必具備選擇素材乃至表達方式的藝術意識,祇是憑著其本能不斷地「擴大版圖」「宣示主權」-噢對了,早前再度光臨本港的Space Invaders不就是使用其Graffiti一直從事「佔領公共空間」創作活動嗎?

至於商人在藝壇的投機行為,著實比比皆是。但矮化與損害本地創作的罪名又從何談起?要區別所謂「真假藝術」,是要提昇公眾普遍對藝術品的鑒賞力,而非著眼於拍賣會買進賣出的價錢,商人從中斂取多少財富。真要比較,外國的藝評、收藏家及拍賣商早奠定雄厚的基石,而自從他們錯過了梵高以後已慎之又慎地珍視任何有潛力的創作者,加上古今以來晉身大師殿堂者亦至少上百,難道就憑數人之力炒賣就可以魚目混珠?那未免小看了藝品市場了罷?更何況,創作者本身是否認真看待自己作品的價值,並持續不懈地創作,才是本地創作會否被貶抑的根本。還是他們不過眼見九龍皇帝成為香港藝術的代表之一,因而過度妄自菲薄?

但通篇文字,僅見到曾灶財持之以恆的行為被僅被輕描淡寫一句「他沒有主動創作的意識」統統抹煞,那是甚麼意思?就是分別找上了挑戰藝術固有審美觀的先河、甚或開創炒賣先河的劣質藝術家為論據,恰恰墮入以達達、普普等反固有藝術概念的思潮演變為定義藝術模式權威的窠臼;藉著否定他人對九龍皇帝的肯定,肆意貶抑為「精神失常者的塗鴉」,滿足自我中心的狂妄罷了。

About 無妄齋

香港人.港獨份子.不務正業.業餘裁紙.獻世窮隱.文偽老人渣.現場鍵戰.政治肥宅.風流本土派.社運塘邊鶴.極右排外法西斯.是但花生供應商.圓碌碌力量永遠主席.毒辣評論人、幕後黑手編輯兼網媒記者
本篇發表於 藝術 並標籤為 , , , 。將永久鏈結加入書籤。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