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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大法官黄松有被抓 牵扯一大票人

2008年10月1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刚刚参加完国务院一个会议,几个人走近他,将这名中国二级大法官塞进一辆汽车。

这不是绑架案,而是黄松有被中纪委调查人员控制、“双规”。他的家和办公室也在同一时间遭到搜查。

这是1949年以来,中国司法系统中被“双规”的最高官员。

黄松有是一个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的“三不先生”和不懂网球、高尔夫球的“高级球盲”。

拥有诉讼法法学博士学位的黄松有,在等级多多的中国官场,属于所谓“正部级”,主管全国民事案件部门以及强制执行事务,这两个重要的领域长期以来效率低下,尤其是在商业纠纷案方面。

在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兰苑村,有一处十分破落的旧祠堂,1957年12月,黄松有就诞生在这座旧祠堂里。祠堂原是土改时政府分配给黄松有的父亲居住的。

黄松有曾满怀希望地报考汕头戏曲学校,考试成绩很好,但由于不是“非农”户口,他最后未被录取。回忆这一往事,黄松有曾笑着说,当初如果被录取的话,现在他应该是一名不错的潮剧演员。

高中毕业后,黄松有回乡务农。1978年高考,黄松有考入西南政法学院。该校对学生政审比较严格,三代贫农的黄松有竟凭着这一优势被学校优先录取了。

黄松有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7年3月起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副书记。

1999年6月起,黄松有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而当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同为广东人的萧扬。

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

一篇吹捧黄松有的文章说:

黄松有未能在潮剧舞台上“唱做念打”,却在我国的司法舞台上长袖善舞,留下了一个个耀眼的镜头:组织审理震惊中外的“9898”湛江走私系列案,以及番禺特大抢劫银行案、深圳连环杀人案、中山抢劫银行杀人案……一个个棘手的案件在他主理下顺利审结,“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人民的利益。

黄松有主管全国民事案件部门以及强制执行事务。

而他更大的贡献,则是把当代世界各国的法律文明与中国的审判实践相结合,起草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他的一些观点、构想对国家法律的制定也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作为一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准的学者型法官,黄松有对法律的见解头头是道,但对自己的成绩却不愿多谈。当问及“成功的奥秘”时,他说,他能有一点点成绩,这要归结于赶上一个好时代,归结于“大家庭”与“小家庭”的帮助与支持,当然,也要靠自己“勤奋学习,踏实工作,持之以恒。”这可谓是一语中的。当年在组织审理“9898”湛江走私系列案时,适逢他正准备“ 考博”,重大的审判责任和繁重的学习任务一起压在身上,常常挑战他身体和脑子的极限,他咬着牙挺住。最后,审判任务的出色完成,使他获得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的表彰,“考博”也顺利通过。(《多维月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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