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署總監梁潮炳騙房津緩刑2年

梁潮炳判監8個月,緩刑2年。陳鎮基攝

政府物流服務署總監梁潮炳去年在升職面試時,自爆21年前為掩飾未能在限期內申請首期貸款及房屋津貼,故向庫務署署長遞交假租金收據,並且成功騙得9年房津及貸款逾421萬元。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欺詐罪,妻子則獲控方撤銷起訴。法官早前為他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但判刑時指,罪行嚴重,涉案金額龐大,故認為社會服務令並不合適,並判梁8個月監禁,緩刑2年。 法官判刑時指,梁已償還騙款連利息770多萬元,服務政府20年,在崗位上表現優異,惟愚蠢地犯下本案。案件對他及其家人已是沉重的懲罰,考慮他向上司及庫務局主動自首,故判8個月監禁、緩刑兩年。 法庭記者:梁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