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前書記貪1.4億受審 傳與萬慶良共用情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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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04/21 17:08

最後更新: 2015/04/21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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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揭陽市前市委書記陳弘平涉嫌貪腐案今天開審,涉貪金額折算人民幣近1.4億元,來源包括收受好處後,為企業投標工程大開放便之門。據稱陳與已落馬的廣州市委前書記萬慶良有交集,外傳兩人更共用情婦。

陳弘平被控受賄、貪污和行賄三罪

陳弘平案在佛山中級人民法院開審,他被控受賄、貪污和行賄等3罪。根據佛山市檢察院起訴指,2004年至2011年間陳弘平利用擔任揭陽市政府代市長、市長、揭陽市委書記等職務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253億元(人民幣,下同),港幣1720萬元,即折算人民幣超過1.39億元。

廣東揭陽市前市委書記陳弘平涉嫌貪腐案今天開審,涉貪金額折算人民幣近1.4億元

當中,陳弘平自2005年至2011年擔任揭陽市市長及市委書記期間,為廣東創鴻集團有限公司開發建設江南新城、金城龍庭、金城廣場、中國玉都文化廣場等項目提供幫助,並為創鴻集團董事長黃鴻明當選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提供幫助。在此期間,陳弘平先後多次收受黃鴻明給予的錢款,共計9500萬元、另港幣150萬元。

收地產商賄款 向粵組織部官買官

貪污罪指控方面,2010年8月,陳弘平與揭陽人林培強選定揭陽市揭東縣錫場鎮藤吊嶺上柿園山地,供陳弘平建造「陰宅」風水工程及農莊;二人商定由林培強負責承包上述山地及工程建設事宜,由陳弘平負責解決工程建設資金,雙方有利益輸送。

陳弘平至2011年為了繼續留任揭陽市委書記,向廣東省委組織部前副部長林存德賄送現金港幣100萬元。

在揭陽期間 與萬慶良有深度交集

據稱陳弘平與已落馬的廣州市委前書記萬慶良有交集,外傳兩人更共用情婦

陳弘平今天在庭上承認貪污罪,但卻不認行賄罪。值得注意的是,陳弘平2004至2008年間在揭陽,與萬慶良一直是工作搭檔,其間萬慶良任揭陽市委書記,陳弘平任揭陽市市長。其後萬才由揭陽,調至廣州擔任領導工作。

當年陳弘平被調查後,萬慶良也一度被傳涉案受到調查。之後陳弘平案持續發酵,萬也最終下馬。坊間對陳弘平與萬慶良的交集有很多傳聞,包括傳兩人共用一名情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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