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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少东

公安部原党委委员、部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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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少东,男,汉族,1958年11月生,广东潮阳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2009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纪委对公安部原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郑少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亲属收受他人巨额钱款。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郑少东开除党籍处分,经国务院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文名
郑少东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籍    贯
广东潮阳
出生日期
1958年11月

人物履历

播报
编辑
郑少东
长期从事刑事侦察工作,曾任广东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刑侦局局长,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经侦局长,
2005年4月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
2009年1月12日,中央纪委办案人员将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郑少东,随后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实施“双规”审查 。  
2010年7月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公开审理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受贿案。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7年10月,被告人郑少东利用其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就业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6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郑少东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郑少东委托的律师作了辩护发言。社会群众、媒体记者及郑少东的亲属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

人物事件

播报
编辑

“少帅厅长”的堕落

与黄光裕、连超官商勾结
2009年1月,公安部向外界证实,郑少东正在接受调查。此后不久,环球人物杂志记者来到了郑少东的家乡——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金浦镇。记者乘飞机抵达广州后,改乘巴士前往潮阳。路上,与记者邻座的广东某刑警大队警官李明(化名)介绍说,郑少东在落马前,一直是广东众多警务工作者的偶像。“他破过不少大案要案,年轻有为。”他还曾到李明所在的刑警大队视察,并发表了讲话,“讲话时语速不快,但观点明确,给我们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抵达潮阳后,记者首先找到当地的宣传部门,希望能得到一些帮助。但对方出于各种考虑,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随后,记者来到金浦镇。镇上的人一听说是要谈郑少东案,都变得警觉起来,马上走开。一位姓郑的杂货店老板,刚开始也不愿多说,只是告诉记者:“他(郑少东)离开家乡很久了,很少回来。”不过,待记者和他“混熟”之后,他终于松口,聊了一些与郑少东有关的“传说”。
很多金浦镇居民都知道,郑少东有爱慕虚荣的毛病。他平时不爱穿警服,喜欢穿名牌西服。“一个和郑少东接触过的老乡说,郑少东抽的雪茄烟500元一支,每天都要抽不少。”
和多数潮阳人一样,郑少东也爱喝。“我们这里的人,大多都喝铁观音,但听说郑少东爱喝普洱。”郑老板告诉记者,“他的普洱可不是一般的普洱,而是从香港拍卖市场上高价拍来的,一两得花30万元呢!”
在老乡们看来,郑少东能够成为公安部部长助理,除了因为他“很会办事”,也因为他确实有真才实干。
“他18岁就入党了,从一般警员干起,到最后当上公安部部长助理,都是一步步干出来的。过去,我们一直以他为骄傲,教育学生时常用他做例子;但现在,只能把他当反面教材了。”当地的一位中学老师对环球人物杂志记者说。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少金浦镇居民都把郑少东视为他们的一张“名片”,经常对外人说“郑少东是我们金浦镇的”,也常常向人讲述他“传奇”的升迁之路——1980年开始从警,担任过广东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刑侦局局长、常务副厅长,在广东警界有“少帅厅长”之称……
据报道,在近30年的警察生涯中,郑少东指挥侦破了很多大案,并曾因此荣立个人一等功。2004年12月,已是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的他,在接受一家网络媒体的采访时说:“在我的刑警生涯里,(我)曾经组织破获了很多大案。”据说,他每破获一桩大案,就要吃一次辣椒。他对此解释说:“我个人比较喜欢吃辣椒,这跟破案之间的关系,可能就是都有刺激和挑战的感觉吧。”
最让郑少东感到得意的是,1998年,他参与侦破了张子强特大暴力犯罪团伙案。
香港人张子强,被称为“世纪贼王”,曾干过很多骇人听闻的违法事件——1991年,他带着几名手下,戴着头套,抢劫了香港某银行运钞车上价值1.7亿港元的美金和港币现钞;此后,他又绑架了香港富豪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钜,并在身上绑着炸药,闯进李嘉诚家,勒索10亿多港元……
张子强犯罪团伙不仅在香港作案,也在深圳、广州等地杀人、抢劫。1998年,内地警方组织警力,经过周密部署,将其在广东省境内抓获。其间,时任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的郑少东,全程参与案件的侦破行动,是最主要的组织者之一。此案告破后,外界给了他一个称号:“张子强克星”。
那时的郑少东,仕途前景一片光明。没过多长时间,他就被提拔为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此后不久,他又被调到北京,出任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并于2005年4月晋升为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
到这个时候,在外界看来,郑少东毫无疑问已是公安部的一个“明日之星”。当时,在公安部官方网站“部领导资讯”栏目公布的12名部领导名单中,郑少东排名第10,警号为000010,一级警监警衔,副部级干部。
然而,郑少东的仕途,在他51岁这年画上了句号。2009年1月12日,公安部大楼里,中纪委办案人员走进郑少东的办公室,宣布对他实施“双规”。

案情曝光后曾试图自杀

郑少东被带走的那天起,就有消息说,他被“双规”,是因为公安部在侦办黄光裕案时,发现他牵涉其中,存在违纪违法嫌疑。
2008年11月19日,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调查。不久,黄光裕的哥哥、新恒基集团董事长黄俊钦,也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随后,一批与黄光裕有利益关系的政界人士,纷纷落马。公安部门在调查此案的过程中发现,郑少东存在重大违纪违法嫌疑,但由于他级别高,便交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的秘书亲自主管经办。
中纪委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郑少东和黄光裕是汕头同乡,二人早有密切来往。2006年,黄光裕兄弟因卷入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违规贷款案,被带走协助调查。事发后,时任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的郑少东,吩咐时任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的相怀珠将此事“摆平”。黄氏兄弟就此逃过一劫。
2008年11月,警方将黄光裕带走后,准备对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实施抓捕。但就在此时,杜鹃突然销声匿迹。直到一个月后,警方才在大连将其抓获。据透露,原来,公安系统内有人向杜鹃通风报信,让她赶快逃到海外。有人怀疑,这次又是郑少东“出手相助”。
但郑少东对黄光裕的“帮助”并没有结束。2008年底,在黄光裕被带走一个多月后,郑少东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对涉嫌犯罪企业的正常经营账户、资金,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也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这是郑少东最后一次在公共场合露面。他的这番讲话,当时即被认为是意有所指。然而,仅仅过了不到20天,他就被中纪委“双规”,自己也失去了自由。
截至目前,有关部门仍没有透露郑少东是否曾从黄光裕手里得到大量好处。但分析人士认为,这应该是没有悬念的,而且他得到的好处可能非常巨大。否则,他不会如此卖力地“帮助”黄光裕和他的家人。当然,他这么做,是幻想着不使自己的罪行败露。
据知情人士透露,郑少东在案情曝光后,曾试图自杀。对此,有分析说,这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罪孽有多么深重,意识到自己“彻底完了”。

与“公海赌王”交情颇深

2008年岁末,香港“公海赌王”连超,因涉嫌为黄光裕洗钱,被内地警方刑拘。随着调查的深入,连超与郑少东的密切关系,也渐渐浮出了水面。
连超本名连卓钊,与郑少东、黄光裕是老乡。他早年到香港谋生,后来加入了香港籍。
上世纪90年代初,连卓钊还只是香港黑帮利群”的一名普通打手,靠在街头打打杀杀混日子。后来,他通过走私及向香港警方通风报信,赚到了“第一桶金”。到90年代末期,他开始与人合资经营赌船“海王星”号,正式涉足赌博业。
“海王星”号是一艘五星级豪华邮轮,船高9层,总载客量达500人。船上位于6楼的娱乐场,包括多种博彩娱乐项目,如“百家乐”、“二十一点”等。这艘船平时停泊在公海,成为“无人能管”的海上赌场。与在陆地上开赌场相比,“海王星”号的赌博活动,无需缴纳赌税,不用政府授权,不受法律限制及警方监管,因此颇受博彩商人和赌徒们的欢迎。它的另一个“优势”是,在船上参与赌博的人不会被曝光。因而,“海王星”号的生意一直很红火,连卓钊靠着它,在短时间内赚满了腰包。
但是,连卓钊不满足于只在公海上开赌场,他还将黑手伸到了内地。
2002年,广东省江门市公安部门破获了一起地下钱庄洗钱案,后由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5名犯罪嫌疑人有罪。在法院的判决书中,连卓钊与香港汽车商人林益明作为钱庄的主要出资人,被标明将“另案处理”。
但最终,连卓钊、林益明均未受到司法审判,二人顺利地回到了香港。郑少东案事发后,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连、林二人之所以得以脱身,是因为连卓钊与郑少东有特殊关系。在郑少东出面干涉后,经时任广东省政法委书记的陈绍基批示,江门市司法部门放弃了对连卓钊、林益明的审查和起诉。
连卓钊回到香港后,化名连超,继续活跃于香港赌界与黑道。
在2007年底公布的广东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名单中,连超以“香港人士”的身份位列其中。
一个在广东犯过案的人,竟然成了省政协委员!此事一度让当地的政界人士感到十分惊诧和不解。很久以后,人们才得知,原来,连超之所以能跻身于广东省政协,完全是郑少东向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引见的结果。连超与郑少东关系之密切,由此可见一斑。
另有报道称,连超结识黄光裕并为其洗钱,也是郑少东引见的结果。而且,连超还得为此“感谢”郑少东,因为他可以从黄光裕那里得到不少“洗钱费”。
2008年,深圳胜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东,以每标准层1.2亿元的价格,向连超的新治公司购买深圳赛格广场大楼64层至71层的物业产权,并预付了5000万元。哪知合同签署后,深圳写字楼的售价节节攀升。连超觉得如果按原合同出售,自己“吃亏太大”,便要求取消这笔交易。赵东拒绝了这一不合理要求。此后不久,他两次被当地警方传讯、拘留,并被要求“必须同意”取消交易。最终,赵东不但没做成这笔生意,已经支付的5000万元预付款也鸡飞蛋打。事后人们才知道,原来,此案“惊动”了当时已是公安部部长助理的郑少东,他指令时任深圳市市长的许宗衡亲自督办。
郑少东为何如此“看重”连超这个“朋友”?知情人士认为,郑少东作为一名高层官员,之所以与连超这个黑道人物相互勾结,其中的权钱交易可能是主要原因,但另一个因素也不容忽视——有报道称,郑少东能在广东屡立奇功,与连超大有关系。后者是个“黑老大”,在香港和澳门都有不少眼线,可以随时为郑少东提供情报,帮助他破案。郑少东对他关照有加,自然不足为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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