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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松松

公安烈士
蔡松松,男,汉族,1985年8月25日出生,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人,中共党员,三级警司,生前系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驻石桥派出所民警。2017年1月24日,蔡松松同志在泸县玄滩镇幸福水库为抢救两名落水儿童,英勇牺牲。蔡松松同志被公安部、人社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被中共四川省委追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1]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2]
2017年春节前夕,为救两名落水儿童,四川省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31岁的民警蔡松松纵身跳进了冰冷的水库,在耗尽最后一丝力气救起两名儿童后英勇牺牲。素不相识的孩子得救了,而他一对3岁的双胞胎女儿却永远失去了爸爸。
2017年12月4日晚,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落下帷幕,四川民警蔡松松当选“年度致敬英雄”。 [3]
中文名
蔡松松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籍    贯
湖北省荆州市松滋
出生日期
1985年8月25日
逝世日期
2017年1月24日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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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驻石桥派出所民警。 [9-10]

人物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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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4日,泸县玄滩幸福水库两名八岁男童玩耍时不慎落水,路过的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蔡松松听到呼救后,迅速赶到现场跳入刺骨的河水中,奋力将两名落水儿童推向岸边。孩子获救了,蔡松松却不幸牺牲,年仅31岁。 [4]
从汶川抗震救灾的“优秀士兵”,到从警后多次立功受奖,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党员先锋示范岗”,蔡松松用爱岗敬业、文明执法、一心为民的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的忠诚、奉献和担当。大年三十,四川泸州市上万名群众走上街头,挥泪送别蔡松松。

后世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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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4日,英雄蔡松松同志追思活动在泸州泸县玄滩镇幸福水库举行。泸县派出所成员、机关干部职工、群众代表、师生代表60余人参加此次追思活动。
在玄滩幸福水库现场,全场代表每人拿一朵花,为蔡松松同志默哀献花。当天,玄滩幸福水库正式改名为松松湖。将幸福水库命名为松松湖,主要是为了缅怀英雄蔡松松,同时希望给全县人民以警示教育作用,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自救意识。 [5]
2017年3月24日上午,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追授因勇救落水儿童牺牲的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蔡松松同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6]
2017年5月8日,省政府作出决定,追授蔡松松同志“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决定》指出,蔡松松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将党的事业放在第一位,牢记共产党员身份,忠实履行职责,坚持亲民爱民,主动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他用生命塑造了人民警察一心为公、为民奉献的责任担当,是公务员队伍中的骄傲和楷模。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广大公务员牢记宗旨、坚定信念、为民奉献,省政府决定,追授蔡松松同志“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2]

烈士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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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松松,男,汉族,1985年8月25日出生,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人,中共党员,三级警司,生前系泸州市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驻石桥派出所民警。2017年1月24日,蔡松松同志在泸县玄滩镇幸福水库为抢救两名落水儿童,英勇牺牲。
2017年4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蔡松松同志为烈士。 [7]

人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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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蔡松松获得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年度致敬英雄”奖。 [3]
2017年12月,蔡松松荣获“第五届四川省道德模范”敬业奉献模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