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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

广东省委原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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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1924年10月-2012年10月7日),男,广东潮安人,中山大学文学院毕业,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共广东省委原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在任职广东省主要领导期间,大力推动广东改革开放各项事业向纵深发展,制定了国内最完备的一部规定现代公司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支持点燃广东农村改革的第一把火,并坚持价格改革。曾强调要听取最真实的民声,要让人大代表敢于讲话,不能讲错话就抓辫子、扣帽子。
2012年10月7日20时10分,林若同志因病在广州逝世,享年89岁。 [1]
中文名
林若
国    籍
中国
出生日期
1924年10月
逝世日期
2012年10月7日
毕业院校
中山大学
职    业
中共广东省委原书记
出生地
广东潮安人

人物生平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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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林若任广东省委书记时工作照
林若同志1924年10月出生,广东潮安人。他在青少年时期就开始接受进步思想。在梅州东山中学读书期间,孜孜追求革命真理,参加中共地下党领导的抗日救亡运动。194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考入中山大学文学院,在校学习期间,团结、引导进步青年跟着共产党走,积极参加爱国学生运动。1947年1月,由于身份暴露,前往东江游击区工作,历任东江第二支队教导员、粤赣湘边纵队支队政治指导员、团政治处主任。1950年3月后,历任中共广东省珠江地委政策研究室城市组组长,中山县土改工作队队长,东莞县五区土改工作队队长、区工委书记,东莞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副书记、书记。1966年7月,任中共广东省湛江地委第一副书记。“文革”期间曾受到冲击、迫害。1971年2月后,历任湛江地委常委,南方日报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省委运动办副主任,中共广州市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77年7月,任中共湛江地委书记。1982年1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85年9月,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1990年5月,兼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91年1月至1996年12月,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97年起担任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广东省老区促进会理事长等职务。2004年9月离休。
林若同志是中共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林若同志在东莞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土地改革,大力推动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兴修水利,振兴教育,为改变当地贫穷落后面貌忘我工作。到湛江工作后,他积极支持农业实行包产到户,湛江农村经济形势发生了显著变化,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
林若同志担任省委书记期间,国务院批复广东为综合改革试验区,广东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林若同志团结带领省委领导班子,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央推进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紧密结合广东实际,解放思想,大胆探索,锐意进取,明确提出在坚持社会主义、发展商品经济、鼓励市场竞争、改进领导方法等方面必须树立新观念、新标准的思路,大力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推动广东改革开放各项事业向纵深发展。
林若同志十分重视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将大量的精力和心血倾注到落后山区的开发建设中。自1985年他主持省委工作起,省委、省政府每年都召开一次山区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山区开发的战略举措,引领山区广大干部群众走治山致富的道路,打开了山区经济发展的新局面。他果断作出“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大地”的重大决策,并身先士卒,亲自带队进村驻点,参与植树造林,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工程。1991年3月,广东省被国务院授予“全国荒山造林绿化第一省”的荣誉称号。1993年底,“十年绿化广东”的目标提前两年基本实现。他积极推动乡镇企业发展,多次率队到江苏、浙江、福建等地学习取经,并结合广东实际研究和制定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有力措施,强调对乡镇企业要坚决放宽政策,要开“绿灯”。此后,广东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东莞、中山、顺德、南海成为当时闻名全国的广东“四小虎”。他稳步推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注意充分发挥价格的市场调节作用,在全国率先放开物价,大力推行国有企业改革,给企业放权让利,使各项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他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深刻变化。他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1983年至1986年,他亲抓广东整党工作,组织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经过努力,广东两个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果,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法制建设不断加强,改革开放各项事业焕发出勃勃生机。
1991年1月,林若同志转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他高度重视人大立法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地方性法规,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对广东依法治省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他还注重加大监督力度,积极推进人大监督机制不断完善。
1997年1月,林若同志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之后,仍然发挥余热,担任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广东省老区促进会理事长等职务。他关注国计民生,经常以一个老党员的身份进行调查研究和思考写作,围绕改革发展和社会热点问题建言献策,为解决老少边穷地区“读书难、行路难、看病难”等问题竭尽全力。
林若同志在近70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始终对党和革命事业无限忠诚,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甘于奉献、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本色。
2011年春,林若与妻子彭惠兰合影
林若同志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年代,他虽经无数的坎坷曲折,但始终保持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刻苦好学,善于思考,一生孜孜不倦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他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始终践行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始终把解放思想视为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法宝,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取得一个又一个的成就。他具有高超的领导艺术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一生正直坦荡,任劳任怨,平易近人,生活俭朴,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他既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注重科学决策的典范,又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爱护干部、团结同志的榜样。
林若同志为广东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坚持真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事业无私奉献的一生。他的逝世,是广东人民的一大损失。我们为失去了一位深受群众爱戴的老领导、老同志深感悲痛。斯人已逝,风范长存。林若同志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将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 [2]
中共广东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省军区党委原第一书记林若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10月7日20时10分在广州逝世,享年89岁。 [3]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共广东省委原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广东省军区党委原第一书记林若同志遗体于2012年10月13日在广州火化。
林若同志病重和住院期间,广东省领导同志汪洋、朱小丹、欧广源、黄龙云等前往医院探望,并指示医务人员全力做好救治工作。 [4]

工作经历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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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
1945年,中山大学文学院学生;
1948年,粤赣湘边纵队支队政治教导员;
1949年,粤赣湘边纵队支队团政治处主任;
1949年,中共广东省珠江地委政策研究室城市组组长;
1951年,广东省中山县土改工作队队长;
1952年,中共广东省东莞县五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1953年,中共广东省东莞县委宣传部部长;
1959年,中共广东省东莞县委副书记;
1963年,中共广东省东莞县委书记;
1966年,中共广东省湛江地委第一副书记;
1967年, “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
1971年,中共广东省湛江地委常委;
1973年,南方日报社党委副书记、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74年,中共广东省委运动办公室副主任;
1975年,中共广东省广州市委书记;
1977年,中共广东省湛江地委书记
1982月09月,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广东省湛江地委书记;
1982年12月,中共中央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
1983年06月,中共中央委员、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
1985年07月,中共中央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1987年11月,中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1988年03月,中共中央委员、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委书记;
1990年05月,中共中央委员、广东省委书记、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兼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1年1月至1996年12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4年9月离休 [5]
是中共十二大至十七大代表,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物评价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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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作为省委书记的林若同志,出行时没有警车开道,下乡调研轻车简从。面包车上,除了他以外,还有省委办公厅和政研室的领导、秘书、记者以及警卫员。遇到交通堵塞,警卫员还得拿一面小红旗下车做疏导。
1988年,王光美同志(刘少奇夫人)来广东,提出要去他家中探望,但被婉言拒绝了。第二天,王光美同志在没有打招呼的情况下直奔林若同志家。王光美同志走进客厅,看到的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陈设:一套木头沙发,几张藤椅,并且都是修理过的。从林若同志家里出来后,王光美同志动情地说:“真没想到省委书记的家那么简朴,而且还是在中国改革开放最早、经济发展最快的广东省。”
林若同志十分注意生活细节。每次出差下乡,他都要求接待他的单位要简朴,不要违反制度。
凡是来自基层的同志给他送的土特产,他都转送给省委站岗的警卫战士或省委幼儿园。
林若同志对家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也严格要求。林若同志有三个儿子,一个做工程师,一个在东莞企业工作,一个做大学老师,小儿子结婚后还住“筒子楼”。1990年前后,省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将内设的处升格为副厅级的室。时任省纪委书记王宗春同志向林若同志汇报,他很爽快地赞成了,但附加一个条件———“我林若的老婆不能提(升)”。当时,林若的爱人彭慧兰是省纪委干部处处长,是个老干部,论资历、能力、表现,是完全应该提的。但林若同志说“如果我的老婆提升了,人家就会说纪委内设机构升格的原因是我想提高自己老婆的级别”。所以,彭慧兰同志一直到离休都是处级干部。
林若同志经常教育身边的工作人员,“在个人升迁问题上不要有刻意的追求,别人骑马我骑驴,回头看看还有步行的。”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