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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洲

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
张苏洲,男,汉族,1953年12月生于淮南,大学文化,江苏人。曾任安徽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总编辑。
2016年9月18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受贿、贪污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1]
中文名
张苏洲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53年12月
出生地
安徽淮南

人物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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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中共安徽省委外宣办副主任、省委宣传部新闻管理处处长。
2003年起任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2006年4月起任安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安徽电视台台长。
2010年12月至2014年7月,任安徽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总编辑。

职务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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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4日,卸任安徽广播电视台台长、党委书记、总编辑职务,提名为安徽省政府参事。

人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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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纪

2014年10月,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张苏洲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3]

依法逮捕

2015年2月4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以受贿罪逮捕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正厅级)。目前,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4]

开庭审理

2015年11月3日上午9时,由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徽广电原党委书记、台长张苏洲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 [5]

依法双开

2015年12月7日,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中共安徽省纪委对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张苏洲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1]
经查,张苏洲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礼品;通过在单位报销个人购物、消费等方式个人及伙同他人占有公共财物;在下属职务提拔、电视剧购销、广告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有公共财物和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犯罪。
张苏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苏洲开除党籍处分;经安徽省监察厅研究并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张苏洲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

一审判决

2016年9月18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受贿、贪污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决张苏洲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百八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二百五十万元;扣押、退缴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依法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赃款依法返还安徽广播电视台。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4年,张苏洲(男,62岁,正厅级)在任安徽电视台台长、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安徽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总编辑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南京日景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单位和个人现金、物品,共计11236148元人民币、4.7万美元、2000欧元、价值17.9万元的购物卡及价值1062239元的金条、玉器和手表等物品,并在电视广告业务、购买电视剧及支付购剧款、电视台采购物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又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通过在单位报销个人购物消费、虚列奖金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3393657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苏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他人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张苏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对张苏洲所犯受贿罪、贪污罪,应数罪并罚。张苏洲检举他人犯罪,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且张苏洲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并全部退赃,综合考虑张苏洲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对其贪污罪可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张苏洲表示不上诉。 [7]

人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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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0日,“2011《综艺》年度人物”颁奖盛典中安徽广播电视台台长张苏洲获得年度人物殊荣。 [2]
“2012—TV地标大型调研活动”成果于2012年11月22日在北京向社会发布并举行盛大颁奖典礼,在“TV地标年度人物”评选中,安徽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总编辑、台长张苏洲凭借行业领军人物的独特风采和个性魅力,唯一荣膺最高奖项——“省级广播电视台年度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