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改革家的观点来看,香港或许是中国的一种激励,但从另一角度看,它就是一种国家安全的威胁。”」

端传媒记者 杨子琪 发自香港

2019年10月1日,港岛游行后,晚上有示威者焚烧黑色特区旗。
2019年10月1日,港岛游行后,晚上有示威者焚烧黑色特区旗。摄:林振东/端传媒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署理院长傅华伶与同一学院的教授、全港唯一名誉资深大律师陈文敏,从17年前就对一个核心法律问题持相反观点:2003年,港府强力推动《基本法》第23条立法,傅华伶认为修改后的草案能够一定程度保障人权;陈文敏却有疑虑,他加入“二十三条关注组”,与大律师吴霭仪等人一齐撰写小册子派发给市民,建议政府不要急著把法案推上立法会。最终,超过50万市民上街,自由党田北俊亦倒戈反对,最终迫使政府撤回草案。

这个23条立法问题,就是国家安全争议的种子,从香港政权移交一开始便种下:香港需在自身的普通法体系里,自行立法处理国家安全问题。在同一个国家要设立两套国家安全法例,这是全世界都没有过的做法。2003年风波过后,23条立法搁置,然而,国家安全和人权、法治等问题在香港始终不断拉锯,牵动中央对港政策转变。从2014年白皮书提出“全面管治权”,再到近日中联办罕有就立法会事务发声、首次称自己不属于《基本法》第22条所指部门、对香港重大问题有“监督权”,再指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制度上不够完善,呼吁在法律层面“该激活的激活,该执行的执行”——中央对“不干预香港事务”的原则以及23条立法的问题,似乎有进一步想法。

中联办一连串发声后不久,4月18日,李柱铭、吴霭仪等15名民主派、法律界人士因去年的反修例运动游行集会而被捕,吴霭仪步入警署时手持法律书籍,书名叫“China’s National Security: Endangering Hong Kong's Rule of Law?”,谈论中国的国家安全问题有否危及香港法治,这与香港时局恰有微妙呼应。傅华伶、陈文敏均有在此书撰文,17年后,他们对23条立法、国家安全等问题,仍持有不同的看法。离开警署时,吴霭仪对传媒特别介绍此书:“只是看傅华伶讲中国中央政权如何看国家安全,他们为何需要23条立法,都已经值回票价。”

傅华伶出身内地,1983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负笈加拿大,现于港大法律学院任教已超过20年,去年开始升任署理院长。陈文敏出身香港,是港大毕业生,在英国读书后,于1985年加入港大任教,至今超过30年,是法律学院前院长。2015年陈有望出任副校长,被校委会否决,多个传媒、政党消息指,否决是有政府高层影响。在这篇专访里,我们尝试请两位教授讨论中联办角色变局,以及国家安全对香港法治的影响从何而来,又可如何应对。

中联办与22条:政局变“敌对”,不再承认基本规则?

他们好像觉得,总之我是主权,什么都可以,基本法任我解释。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

4月19日凌晨,在港府连发三稿、将终稿定为与中联办说法一致后,陈文敏马上撰文,以法理反驳中联办及港府说法。简单归纳他的论点,首先他认为,基本法第22条明确说了是“各部门”都不能干预香港事务,中联办的解释意即“有些部门除外”,这与该条文用词互相冲突。若该条文目的是排除偏远省市对香港事务的干预,却不排除和香港有最多接触、最可能干预香港事务的部门(即中联办),这是“难以理解的”。

其次,陈文敏指出,特区政府在2007年提交的立法会文件清楚说明,中联办是根据《基本法》第22条在港设立的。他质问:若中联办不是根据此条文而设,则其设立的法律依据从何而来?

名誉资深大律师陈文敏。

名誉资深大律师陈文敏。摄:林振东/端传媒

某程度上,陈文敏明白,有关部门现在似乎不太理会《基本法》的具体条文了。“他们好像觉得,总之我是主权,什么都可以,基本法任我解释。”但他仍然认为,中央的权力、中联办的角色,以及这些权力和香港自治的关系,都应该在《基本法》的框架内讨论。

中联办近日首次声称其对港实践《基本法》等事务有监督权。陈文敏翻遍《基本法》,都没有发现相关规定。2014年国务院曾发表《一国两制在港实践的白皮书》,宣示中央对香港有全面管治权,但白皮书并没提到中联办有监督权。

“说到现在,其实没人能告诉你那个监督权从哪来的。”陈文敏说。

与辩论22条的具体字眼相比,傅华伶认为,目前香港真正面对的问题是,中联办等中央驻港机构,其行为和权力的边界究竟在哪儿。

傅不愿就中联办发声是否干预香港事务、是否超越《基本法》底线给出是非判断,称“这是还在继续争论的话题”,但他认为,事情的本质已脱离法律层面。“大的政治经济在变化的时候,好多事情不仅仅是一个法律争论的问题。我们走出了这个法律争论的问题了。”

傅感觉中央与香港的关系,已从政权移交初期“和睦相处”、“河水不犯井水”,到2003年演变成“对抗”,再如今他担心走向“敌对”关系,彼此都不再承认对方的规则。

以前不提监督的概念,甚至连港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不能监督香港政府...... 现在你不但要写,更鼓励、要求你去写。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署理院长傅华伶

“就像在法院诉讼原告和被告,虽然立场不同,双方仍有共同规则、框架和底线,会争吵,但最后会有共识。我最大的担心是现在的关系会从对抗演变为敌对。”傅华伶说,在敌对关系中,“逐渐,双方都有些人不把对方当成虽然有争论、但愿意交流说服的对手,不再去尽量形成共识,不再承认对方的规则、尊重对方的底线。部分人眼里的敌意越来越明显,不再有就事论事、解决问题的思维。”

傅又说,在回归初期的董建华年代,中港“河水不犯井水”,但来到2020年,“这个年代已经永远过去了”。“以前不提监督的概念,甚至连港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不能监督香港政府。他们写文章不能提到自己的民意代表身份,只能以个人身分撰写。甚至只是这样也会有限制——民意代表仅代表香港居民参加国家大事的管理,他们不过问香港事务。现在你不但要写,更鼓励、要求你去写。”

面对北京权力的这种扩张,傅认为,一国两制归根结底依靠中央的自我约束,他称香港首先要恢复社会稳定,为北京的自律“创造条件”。

香港如何成为国家安全的威胁?国家安全上的一国两制

从中联办角色之争,陈文敏感觉,“越来越把内地那套(法治观)搬来香港。”

“上面那套完全政法不分,不清楚自己权力的界线,这就是内地的制度。一国两制就是不想把内地那套搬过来,不然何必两制?”

从2003年23立法风波,到近年来DQ自决派民选议员、取缔香港民族党,“国家安全”一直是一国两制的拉锯中心。追根溯源,傅华伶认为,一国两制从一开始就是一个“trade-off”:香港享有高度自治、维持资本主义、五十年不变,这是中央的承诺;兑换的,是香港承诺自己不会成为颠覆社会主义政权和分裂领土的基地,即国家安全问题。

“国家安全的争论是基本法的核心问题之一。香港不能损害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这是中央所担心的。但高度自治的资本主义制度一定会对这个制度带来一定的影响,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署理院长傅华伶。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署理院长傅华伶。摄:林振东/端传媒

在傅华伶看来,北京和香港各有“心病”:中央的心病是国家安全问题,香港的心病是普选问题。

过去二十几年里,这两个问题互相羁绊,香港对民主、普选的追求,令中央担忧其不受控制、危害国家安全;反过来,中央不断以国家安全问题向香港施压,令港人担心其原有的生活方式、制度被破坏;而与此同时,共产党模式的变化,中美等大国关系的转变,也不断影响著北京的对港政策。

究竟香港在中央眼中如何成为国家安全隐患?傅华伶在China’s National Security一书里的文章,或能给出一些答案。

傅分析,习近平上台之后,中国迈入一个“新的国家安全政权”:以国家安全角度治国、保障党国安全。

首先,透过2014年1月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集中国家安全问题的领导权;再把政治、经济、文化甚至食物等领域纳入国家安全范围,拓宽国安定义;最后,以法律化方式处理国家安全问题,透过推出国家安全法等,把抓捕异见人士合法化。

2013年开始,人权律师陆续被抓捕、检控。2015年开始,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境内活动管理法、反恐法等陆续出台。

“外国资助”被中国视为颜色革命的根源。傅华伶认为,中国是透过NGO境内管理法,扼杀这种“苗头”。

2017年7月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20周年大会上发言。

2017年7月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20周年大会上发言。摄:林振东/端传媒

颜色革命是中国长期的恐惧,傅指出,中国一直以来对国家安全有两大关注点:一是对领土完整的挑战,二是对政治制度改变,而颜色革命正是要改变政制,这可追溯至冷战时期,美国国务卿杜勒斯(John Dulles)的言论:呼吁透过和平演变,以经济或其他方法,将共产主义国家转变为民主体制。

虽然中国曾在八十年代尝试推行政治改革,但随著欧洲共产主义国家倒台、六四事件爆发,改革派领导人纷纷被取而代之。傅认为,中国走向市场经济,但仍警惕和平演变,对其他地方的革命可能产生的“外溢”采取预防措施。

在这样的国家安全治国理念下,一向聚集异见人士、有“反内地”历史基因的香港,近年在数次社会运动里逐渐产生本土主义思潮,于是被放在了国安威胁的层面来处理。

从改革家的观点来看,香港或许是中国的一种激励,但从另一角度看,它就是一种国家安全的威胁。

傅华伶

2017年,香港政权移交20周年,习近平发言指:“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傅认为,这点出了中央认为香港有两大国家安全威胁:领土完整,以及利用香港作为颠覆基地。

陈文敏认为,“冲突是肯定的。因为两套不同的制度里,大家的基本价值不同。要不大家尊重彼此,你不要将你那套放到我这里,我也一样,这就是一国两制的初衷。但一个走社会主义,一个走西方的自由主义,两套东西根本完全不同。”

归根到底,香港与内地两套法律制度背后的意识形态,是一国两制最深层次的结构性问题。傅华伶在文内指出,支撑香港法治的自由派价值观,与内地威权统治并不相容,“从改革家的观点来看,香港或许是中国的一种激励,但从另一角度看,它就是一种国家安全的威胁。”

永恒之争:23条立法与国家安全,如何解决?

两套法律制度碰撞之下,如何在国家安全问题上取得平衡?傅华伶至今仍认为,2003年被政府撤回的《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对香港而言曾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机会。

“03年的版本是修补现行漏洞比较多的法律,但因为‘国安’可能带来一个政治符号,所以我们错过了一个机会。”

傅解释,香港现行法例保留了殖民地时期一些过于严苛的法律,例如最近被用来拘捕中西区议会主席郑丽琼的“煽动意图罪”——这一《刑事罪行条例》中的罪名已经68年没有被激活使用。而当年的23条立法其实是对现有条文的修订——修订《刑事罪行条例》、 《官方机密条例》及《社团条例》等。不过,草案并不修订《公安条例》的非法集结罪及暴动罪,而香港律政司近年常用该两项罪名检控示威者。

“比较之下,2003年的草案比起现有的法例更能维护权利和自由。我认为现在开始尝到苦果,政府认为23条立法的空缺提供了适用更严苛的法例的理由。”傅华伶说,“香港的叛国罪、煽动罪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一种罪行,这种语言不是现代会用的,为什么不能去修改呢?”

傅认为,03年草案所提出的法例标准,是“最可能符合我们理解的国际人权标准”——要求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才算违法,这和内地的标准完全不同。他常提起民族党被取缔的例子,称如果当时23条通过,民族党创始人陈浩天的行为也不会违反国家安全的法律。不过,这曾被民间法律评论团体“法梦”成员、香港大学法律学系博士生黄启旸反驳,黄指03草案并没有修缮《社团条例》第8条中有关国家安全的部分。

香港民族党成回归后首个被禁止运作组织。图为2018年8月14日,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应邀到香港外国记者会(FCC)会址发表演讲,离开时被大量记者追访。

香港民族党成回归后首个被禁止运作组织。图为2018年8月14日,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应邀到香港外国记者会(FCC)会址发表演讲,离开时被大量记者追访。摄:林振东/端传媒

作为傅华伶在港大法律系的同事,陈文敏多年来一直在23条立法问题上持有不同意见。他在2003年是“二十三条关注组”的成员,同组成员还有时任立法会议员兼大律师吴霭仪、时任立法会议员兼资深大律师余若薇等。陈文敏主张,香港现行法律已经足够禁止23条里面所指出的七种国家安全有关的行为,不需另外再立法。虽然香港没有“分裂国家”与“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的罪名,但《刑事罪行条例》的现有条文,实质上已足够禁止这些行为。

“你说叛国、分裂国家,我告诉你那些已经有了的,你告诉我,有什么你想要而我们没有的?我们再去谈那些是否真的需要。我觉得这样讨论才有意义。我问了十年,没有人能够告诉我,有什么‘上面’要有,而我们没有?”

无论如何,17年后,23条的草案被撤回,已成历史。接下来,在香港紧张的政治局势下,如果中央再推23条,将对香港法治产生何种影响,香港又可如何继续守护法治、如何与中央沟通、谈判?

2019年7月28日,中联办用透明胶箱保护国徽。

2019年7月28日,中联办用透明胶箱保护国徽。摄:林振东/端传媒

在China’s National Security书里,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林峰教授提出23条立法的争议背后,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一国两制所造成的双重性:香港的刑法与内地的不同,前者属于普通法范畴;于是,仅仅是“国家安全”一词的定义,便已经产生很大差异。中国《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的定义,远比香港2003年的草案要宽很多。

那么,香港将要在多大程度上顺从内地对国家安全的要求?傅华伶说,他相信,尽管一国两制依靠中央权力的自我约束,在23条立法方面,中央不会把内地刑法对国家安全的标准加诸香港法律身上。

“我不觉得中央会认为,在立法层面上,国家安全相关罪行的标准只有一种。有一国两制,就会有双重标准。中央不可能(在香港)适用中国刑法的国家安全罪行的条款。”傅华伶说,“中央意识到一国两制的实施对中国的发展有利,有个平衡,一国两制会带来一定风险,实施的过程会有艰难、甚至挣扎,但它也会带来机会、有更多国际联系。”

“我们要维持这种空间,就要让中央觉得这个制度的存在不是那么让人头痛的事情。一国两制的框架下没有一个三方机制来解决纠纷。互相说服吧,坐下来谈,对话才能解决问题。”傅华伶说。不过,至于如何开启对话,傅认为这是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需要政治领袖们的智慧。“也许现在不是时候,等选举之后吧。”

陈文敏没有这么乐观。“直到你做到她想你做的东西,但是中间有些东西我们是真的不能做到。”

假若重启23条立法,新增的分裂国家罪有机会成为重要争议点之一,而能否合法谈论“港独”问题,可以预见将是香港与内地对国家安全的重要分歧。

2017年7月8日,香港回归20年,解放军昂船洲军营开放日的一个表演节目。

2017年7月8日,香港回归20年,解放军昂船洲军营开放日的一个表演节目。摄:林振东/端传媒

对于谈论“港独”能否合法,陈文敏给了一个和内地不同的明确界线:“如果纯粹是讨论政治的主张,那就不是国家安全的问题,是言论自由的范围,西方一直以来draw这一条line的。”

傅华伶说,当年的草案或许还能符合这条界线:“03年(草案)‘分裂罪’的罪名要求使用暴力、威胁使用暴力、重大非法手段从事分裂国家行动,但并没有包含学术讨论或言论自由这方面的表达和行为。这是中央当时可以接受、我们不接受的。”不过今时今日如果重启23条立法,“肯定会比过去更严,因为分裂国家的问题已经出现了。”

“港独”议题在港民意支持率一直较低,只有数人的民族党已被取缔,根据香港民意研究所(PORI)去年12月底受路透社委托的一项调查,17%受访者支持香港独立,67%不赞成,另有16%的人表示一半半/不知道。不过傅华伶表示,“对中央来说,这是以前没有的问题,现在已是摆在台面,不论支持率有多少。在香港,大家都认为‘港独’是梁振英创造出来的话题,不管怎样,他成功了。”

在中国这个地方,(香港)有逃不了的命运。中国人说‘认命’就是你总要接受这个政治现实,说到底是你可以接受怎样的生活?

傅华伶

如果香港立法满足不了中央对国家安全的要求,会怎么样呢?林峰教授在书里给出了两个可能性:人大对23条释法、中央把国家安全法应用到香港身上。傅华伶则认为,中央有可能在《基本法》范围以外就香港事务立法,或者派代表监督《基本法》实施。

傅华伶又指出一个重要观察——内地法律学界近年兴起一个新讨论:中国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适用性。这都将会是对香港法治的重大影响。

对于中央越来越关注国家安全,傅华伶说,“在中国这个地方,(香港)有逃不了的命运。中国人说‘认命’就是你总要接受这个政治现实,说到底是你可以接受怎样的生活?香港人必须形成一个共识。我以前觉得香港文化的最大特色,就是她是一个非常务实的社会。也许她有奋斗、斗争精神,奋斗之后可能就会有更深刻的反省和认识。”

陈文敏则始终认为,“其实我们是夸大了国家安全的问题。”

“真正危害国家安全的,我们全部都有(法例)在这里。至于一些很少数、可能不是很‘啱听’(中听)的言论,这些不‘啱听’的言论,是否应该把他们变成刑法?这些才是问题所在。但他们全部避开这些问题,因为知道一讨论这些问题,一定能看到两个制度的分野。”

真正危害国家安全的,我们全部都有(法例)在这里。至于一些很少数、可能不是很‘啱听’(中听)的言论,这些不‘啱听’的言论,是否应该把他们变成刑法?这些才是问题所在。

陈文敏

陈文敏希望透过持续与中联办人员保持联系、向他们讲解香港现有法律已能保障国家安全问题,以此维持香港的法治现状。他说前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曾是港大学生,而不少中联办人员也会参加港大法律系的讲座,他自己亦曾与中联办高层在不同场合接触过。“不要以为大家完全没有沟通,这个世界不是这样运作的。”

“现在支持国家安全那班人很多时他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他们成天以为好像香港没有treason law,没有间谍罪,其实香港是全部都有的。但香港是否要连上面那些NGO都禁掉?是不是写文章都不行?是不是现在连记者问一下是否台湾(应成为WTO成员国)都不行?你去到这样一个地步,如果你想变成这样,不是不行,那你就不要再讲一国两制,香港和深圳没有分别。”

“讲到最后,我们是不是想要这样的香港?”陈文敏反问。

(实习记者区婥媛、梁日恒对此文有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