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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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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

避免“黄松有案”要“抓早抓小”

本报记者 辛明 崔丽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3-13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3月12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举行主题为“谈推进政治协商”的集体采访。

    本报记者 李建泉摄

    “司法腐败对法院形象的杀伤力极大。”今天,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整治司法腐败‘要抓早、抓小、抓紧’,不要等到像黄松有那样,事情就严重了。”

    黄松有,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今年1月19日,因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报告工作时表示:少数法官司法不公、不廉,枉法裁判、徇私舞弊;个别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问题影响恶劣。

    齐奇对黄松有的落马深感遗憾,“据我对黄松有的了解,这个人的业务水平还是比较好的,素养也是不错的。他是恢复高考以后考上西南政法学院的,一个农家子弟。我不相信他一开始到法院就想着大捞一笔的。可能在他读书的时候还是很有正义感的青年,对社会上腐败的事还是有想法的,想到法院伸张正义,铁肩担道义。但是,走上社会后慢慢忘记了自己的承诺,忘记了自己对父老乡亲承担的责任。”

    齐奇认为,要想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一定要“抓早”。“不要等出了大问题,等到法官已经受贿几百万元、上千万元,这样的话,就晚了。”齐奇说。“要在法官有‘迹象’的时候,及早发现,及时制止。”

    “比如某法官上班的时候,电话特别多,办的都是私人的事情,晚上饭局很多,交友很杂。如果这些迹象没人提醒,领导和旁边人都‘做好人’,这就麻烦了。一定要在有迹象的时候提醒他,要把丑话说在前面,这叫‘从严治院’,出发点是爱护我们的法官,希望他不要走远道。”

    据齐奇介绍,他上任浙江省高院院长以后,及早处理了一批法官,避免一些法官重蹈“黄松有覆辙”。

    “我上任两年,第一年就逮到一个审判庭庭长违反五条禁令。他和一方当事人接触,查实后被撤职了,并且记过处分。还有一个副庭长,他太太是律师,他便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律师所开展业务,做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责令他辞去公职,记过处分。这些都是我们自己查出来的。”

    “我觉得这种查处能起到警示大家的作用。对这些违规的同志来讲,在他的情况还不是很严重,没有到犯罪的时候,及早制止。我认为,对他们严是对他们好,否则未来就要锒铛入狱。这些同志也很后悔,我记得有两个调离审判岗位的法官到我的办公室谈话,眼泪汪汪的,都想起当年的雄心壮志,现在让法院蒙羞,感到非常后悔。我让他们离开审判工作岗位后好好工作,争取在撤销处分之后,看看未来有没有机会继续走上审判岗位。”齐奇说。

    通过“及早制止”的措施,浙江高院的机关风气有很大转变。齐奇告诉记者:“底下基层法官都说现在到省院来感觉都不一样,及早查处是对法官的爱,不要等到像黄松有那样,把家庭毁掉,而且对党和人民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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