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总司令陈炯明委命状

        1918年总司令陈炯明委命状: 陈炯明1878年,生于广东海丰,原名捷,字赞之,又字竞存; 1898年,中秀才; 1906年,到广州就读于广东法政学堂,1908以优等成绩毕业; 1909年,任广东谘议局议员,先后提出《革除衙署积弊案》、《废除就地正法案》、《筹办城镇乡地方自治案》、《筹筑惠湖铁路案》、《禁绝一切赌博案》等提案11月与丘逢甲等一起被推为代表,赴上海参加各省咨议局联合大会,加入同盟会; 1910年,参加广州新军起义联络工作;

        1911年,任广州起义领导机关统筹部属下的编制课裸长兼调度课副课长,又被确定负责率领一路选锋队进攻巡警教练公所。武昌起义后被同盟会南方支部派到东江组织民军起义,光复惠州;  1911年,广东军政府成立,被推为副都督,不久后为代都督; 1913年,宣布广东独立,声讨袁世凯,失败后逃往香港转赴新加坡; 1915年,联络一批原国民党人另立异帜,组织中华水利促成社,受到孙中山的严厉批评; 1916年,回到广东东江发动驻军和民军起义,参加讨袁斗争;

        1917年,北京政府大总统黎元洪授予其“定威将军”。后向孙中山表示“竭诚拥护”,参加护法运动,任援闽粤军总司令,占领闽西南的汀州、漳州、龙岩等地,建立根据地,称为“闽南护法区”; 1920年8月,率粤军从广西回粤,打败盘踞广东的桂系军阀,被任命为广东省省长兼粤军总司令; 1921年5月,被孙中山任命为中华民国政府陆军部总长兼内务部总长,积极参与“联省自治”运动,反对孙中山的北伐主张;6月任援桂军总司令,进军广西,攻占广西全境。后阻挠孙中山到桂林设立北伐大本营,破坏北伐;

        1922年4月,拒绝前住梧州与孙中山面商北伐问题,并以辞去各职务相要挟,被孙中山免去广东省省长,粤军总司令、内务郎总长三职。此后退居惠州,其部属叶举率“陈家军”主力回师广东,于6月16日发动兵变,炮轰总统府和粤秀楼。8月15日,陈炯明回到广州任粤军总司令; 1923年,被滇、桂、粤联军组成的西路讨赋军击败,陈炯明率部退守东江; 1925年,革命军两次东征彻底打垮其所部后避居香港,后将美洲致公党改组为中国致公党; 1933年9月22日在香港病故,死后返葬广东惠州西湖紫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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