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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疑云破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 17:20  南方报网

  股权变更疑云破解

  想起这些年发生的一些事情,王敏觉得温州就是他的伤心地,他决意离开温州,加之生意上的需要,2009年4月22日,王敏想把自己的户口从老家浙江温州平阳县迁往广州。当他在平阳县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二代身份证已经被人领走。王敏说:“在公安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上备注一栏赫然印有王敏已办理二代身份证,签发机关:平阳县公安局,签发日期:20060413的字样。”而王敏说他从来没有申请办理过二代身份证,到底是谁冒领了自己的身份证?

  王敏告诉记者说:“联想自己到3年来投诉无门的股权侵占案,我马上有了答案,假冒我身份的肯定就是我的亲弟弟王怀。”2006年5月,也就是身份证被冒领的第二个月,王敏发现自己在浙江远东公司所拥有的5000万股权收益被人利用“虚假签名,伪造文书”的方式变更到了他们所属公司的名下。由于工商局要求股权变更登记须股东本人到场,王敏因而怀疑是王怀使用不正当手段冒领了自己的二代身份证,然后拿着“身份证”去工商局做了股权变更手续。2009年5月14日王敏前往平阳县公安局将自己的户籍资料打印出来,资料显示,王敏二代身份证上的头像果然是王怀而非王敏本人。

  家族企业转制的困扰

  远东皮业集团是一家以皮革制造为主业,涉足鞋业、明胶、地产等领域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下辖13家成员企业,总营业额已突破20亿元大关,其中核心企业浙江远东皮革有限公司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目前,集团的总资产已经达到了12亿元。 1995年,远东皮业集团创始人王敏凭借掘来的第一桶金,创办了“远东皮革厂”。

  远东皮业集团是一家典型的家族式企业,而企业创始人王敏又是一个十分注重亲情的人。10多年来,随着企业的不断扩大和发展,集团先后创办了一家又一家公司,远东公司已成为中外闻名的皮革企业,企业创始人王敏成为全球业界众所周知的“皮革大王”,并担任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鞋类分会副理事长、广东鞋业厂商会副会长、广东省鞋材行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为了让家族的每一个成员都能生活得更好,王敏处处以家族的血脉亲情来维系这个集团企业,每创办一家公司,都吸纳他们为股东,并将一些企业很放心地交由他们去经营和管理。他们或成为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或成为某公司的正副总经理。

  王敏有些伤感地说: “巨大的利益也诱发了家族成员的私利欲望,他们暗地里开始谋划如何分得更大的利益,这就为日后的家族矛盾及家庭暴力埋下了伏笔,这是我始料不及的”。对此,王敏也谈了他的看法,他说“ 亲兄弟,明算帐,这是几千年的古训。当初没有想到,也不理解,没用好这个古训,我希望后人(其他家族企业)也是要想想这个教训。这件事情按道理也是很清晰的,他们搅了糊涂账,把我的股权给占了,把我蒙掉了,我现在不知道账在哪里。其实是个阴谋,也是我管理的失败。”

  王敏维权路漫漫

  从精神病院被解救出来后,王敏走上了三年漫长的维权路,但是每次都好像重拳打入棉花堆——毫无起色。2008年6月18日,经上级有关领导批示,温州市工商局予以立案;2009年5月11日,王敏诉温州市工商局立案;2009年5月14日,王敏诉平阳县公安局立案;2009年5月25日,王敏诉平阳县外经贸局立案;2009年6月24日,王敏诉平阳县公安局开庭。

  在6月24日的庭审中,平阳县公安局承认为王敏颁发的二代身份证上的头像非王敏本人,但否认未尽审查义务,强调在审查以王敏名义申领二代身份证的全过程中,是按照《浙江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工作流程办理的,尽了审查的责任和义务,没有过错。对原告诉称由第三人骗领的行为,已立案调查,若属实,将对骗领行为依法处理并收缴被骗领的二代身份证。平阳县公安局同时辩称,难以正确比对王敏1988年申领的一代身份证照片和2006年王怀冒充王敏拍摄的照片。

  王敏的代理律师、北京翔实律师事务所主任郭永昌律师对此提出异议:依照规定,申领人在办理二代身份证时,必须提交户口簿或一代身份证,而王怀手中根本没有王敏的户口簿和一代身份证。王敏因1988年领取的身份证10年到期,又在1999年换领了20年有效期的一代身份证,难道王敏1999年换领身份证的照片和资料都丢失了吗?

  记者就此案的相关情况试图采访王敏的弟弟等人,但电话均打不通。截至记者发稿为止,王敏诉平阳县公安局判决还没有最终结果。面对亲情的无奈和维权的艰难,不管结果如何,王敏最大的期望是法律能给自己一个公正的说法。从2008年5月起,最高法院在全国有选择地试点《涉及家庭婚姻案件审理指南》,面对社会和谐痼疾的家庭暴力,最高法院正尝试在立法上寻求突破。我们可喜的看到,在2009年6月26日,温州市龙弯区法院就相类似的案件做出了一起裁定书,此裁定书意味着浙江省也发出了“人身保护令”。就此问题记者也采访了律师,律师认为家庭暴力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非常极端的,人身保护令能从根本上消除受害人的恐惧心理,安全感的需要能够得到保障。

  王敏:“其实是个阴谋,也是管理的失败”

  2009年7月21日下午,本刊记者专访了远东皮业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王敏。一身便装的王敏看上去有点憔悴,话语间总显得很无奈,说到动情处,也会伤感地笑一笑。

  《鞋包世界》:这件事对你来说打击太大了。如果原来就有所防备,如何避免这件事情的发生?王敏:意识上我从没考虑过防备。与兄弟手牵手长大,弟弟就是心肝宝贝,爱护弟弟,我认为是作为兄长的职责。创业过程中,钱自己借,事业自己闯,兄弟帮忙,到后来就讲不清了。没有戒心,打虎抓贼亲兄弟,认定兄弟不会害你。根本想不到,也没办法防备;如果是外人不是姓王的,我可能就有防备。但那毕竟是亲兄弟啊!

  《鞋包世界》:事情还没结案,但通过这件事情,有什么深刻的教训?

  王敏:古人说“亲兄弟,明算帐”,这是几千年的古训。当初没有想到,也不理解,没用好这个古训,我希望后人(其他家族企业)也是要想想这个教训。这件事情按道理也是很清晰的,他们搅了糊涂账,把我的股权给占了,把我蒙掉了,我现在不知道账在哪里。其实是个阴谋,也是我管理的失败。

  《鞋包世界》:往事不堪回首,如果是可以从头开始,怎么才能够避免这样悲剧的发生?中国还有很多家族企业,兄弟合作也好,其它亲属合作也好,怎样避免这种事情发生?

  王敏:如果是从头来的话,不应该太天真维护兄弟利益,让他们参与公司的管理,这个不能照顾他们。让他们管理肯定会有问题,讲不通。

  《鞋包世界》:远东的企业有些是你控股的,有些是你相对控股的,如果这次通过法律手段理顺后,怎么设置管理者?王敏:如果理顺这个事情,所有权跟经营权一定要剥离开,因为所有权(此处应为经营权),你有本事也可以应聘,你再参与管理。但是一定要它理顺,因为他们在里面,很唐突的控制着(经营权),而且没有规则。今后的经营,按我目前的话,就是说管理上把它(所有权与经营权)剥离开,聘请职业经理。

  《鞋包世界》:亲情与法理之间要不要设立一个防火墙?王敏:这个是一场教训,以后在管理上法理跟亲情一定要分清。《鞋包世界》:远东集团接下来有何规划?

  王敏:首先要理顺内乱跟内耗,把整个企业把规划好,管理好,让各个框架跟各个公司在管理上走向正常。因为远东在行业里面还是有相当的竞争力跟品牌效应的,在全球客户当中有相当的信誉度,而且也有一定实力。虽然现在资金被抽走,但是整个基础还在,理顺后一定要把它整顿好规划好。按我当年的设想,就是2005年的规划,就是要收购上市公司的壳,用壳来收购远东旗下的十几家企业;另外也准备把浙江远东规划上市,然后收购旗下的其它公司。下一步要重新规划,目前先要通过法律手段拿回被侵占股权,理顺产权关系。

  律师:受害人完全可以用法律武器对他们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王敏董事长这个案件,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的吴国权律师。吴律师从三个方面对此案件作了分析。

  身份证冒领事件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好几个方面

  从刑事角度看,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好几个方面,涉事的几个行为人冒领身份证的事实很清楚,冒领者已属伪造国家法律文书行为,非法使用冒领的身份证等已构成犯罪事实的客观要件;办理身份证的窗口责任人、管户籍的民警,以及主管科长都有责任,尤其是户籍科科长,既是亲属又是领导,对兄弟长什么样,应该最清楚,相信这不是过失造成所解释得过去的,最起码科长已经是渎职,从最低层面来看已经是过失,这些过失都是不能原谅的。其他人是否有主动协助,随着案件的深入,这些相关人员犯了什么罪将会明晰。作为受害人,完全可以去控告这些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是受害人基本的权利。

  从行政层面来讲,受害人可以起诉公安局,发身份证是有错的,首先可要求纠错,解决身份证不当发放问题,目前来看,公安局确实发错了,本应当自行纠错;现受害人已提起行政诉讼了,那么随着调查深入错发身份证可能涉及的一系列问题都会很明了。从民事方面看,身份证冒领事件引起一系列错误行为,行为人拿着假冒身份证转让股权,受害人可以考虑是否该提起司法赔偿。待官司了结后,受害人可以向将来确定的部门及相关人员等进行索赔。

  强制送精神病院事件行为人非法剥夺了受害人的健康、安全、人身自由

  从刑事角度来讲,受害人被送往精神病院已经超出了正常的疾病防治,显然不是受害人有病,而是行为人有预谋有准备的行为,行为本身导致受害人丧失了3天的人身自由,简单来说行为人非法剥夺了受害人的健康、安全、人身自由。是否送受害人去精神病院,只有他的第一监护人妻子才有这个权利,父母、兄弟未经第一监护人妻子同意无权把受害人送精神病院,无权安排受害人就医。一个很正常的人被以变相的行为在变相的场所被剥夺人身自由,行为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至于公安机关不受理问题,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诉公安局的不作为行为,例如向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检察院等职能部门进一步申诉,受害人有很多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民事角度分析,受害人受到这么大的伤害,可以起诉相关参与的人。医院方面,院长是否有责任,一个正常人被关3天,院长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从目前情况来看,客观上的事实都很清楚,主观上院长是否有参与准备,配合行为人的预谋,随着调查深入这个事实也将很明了。受害人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起诉相关行为人、医院和院长。

  股权篡改问题工商局和外经贸局存在行政不当行为

  身份证是个源头,由于受害人身份证被冒领,才有后面发生的一系列不正常的事实情况。首先,公安局已经承认发放身份证有错,这个基本事实已经确立,工商局和外经贸局关于股权转让方面的审查,从目前情况看是也有很大的问题,审查文书很不慎重,对于两家香港公司之间的转让在国内持有的公司股权的法律文件,按正常的做法要求,首先要经过司法部认可香港公证律师的公证,公证后按规定还要通过香港中国法律服务公司进行认证,不能仅接受两家香港公司之间私下签订的转让在国内持有的公司股权所谓的协议就把受害人公司持有的股权同意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显然,工商局和外经贸局在接受和审核申请文件上存在行政不当行为。

  受害人起诉公安局、工商局和外经局这三个行政官司既相互关联又相对独立,很多错误的事实已经公开,身份证案件的事实已经很清楚,三个官司可以独立成案和结案。至于后面的利益相关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阻碍案件进展,受害人完全可以评估他们所用的哪些手段是合法的,哪些是非法的。受害人完全可以用法律武器对他们的违法行为提起申诉、控告或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吴律师认为,从近几年我国社会转型期的情况来看,存在着很多不正当的利益相关者利用公权力介入这些类似事件,从中博弈,造成这种不正常现象。根源还是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很多企业负责人从来没有想过这些问题。作为一个现代企业,还以传统小农思想经营企业,家族企业经营必然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当企业负责人意识到要对企业转型的时候,必然碰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阻力。随着国家对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开放,将来肯定还会有很多类似的事情发生,作为律师,希望法律更完善,希望我们的民营企业家更有远见,希望这种悲剧越来越少。

  家族企业应当在什么基础上解决恩怨情仇

  评论员 周虎城

  家族企业并不意味着只需要遵守家法,而不需要遵守国法,无论什么企业,其经营的底线都是不违背所在国法律。同样,法律也必须保护企业家的合法经营和合法所得,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义。

  皮革大王王敏被亲属强送精神病院的遭遇并不是第一起。广州一个千万富豪何锦荣也有过类似遭遇,只不过强送王敏的是他的兄弟和父母,而强送何锦荣是其妻子,但原因都是一样的:争夺家族财产。家族企业内部所存在的矛盾几乎是司空见惯的,有的矛盾因为企业不断发展而被暂时掩盖,有的矛盾由于要维持对外形象而被刻意造就团结假象,但被掩盖的矛盾和被假造的团结迟早会爆发。王敏事件如此,香港巨无霸企业新鸿基集团也是如此,去年5月15日,香港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郭炳湘“被下台”,由其两位弟弟实际代行其权,而之前,他已经“被生病”三个月,豪门家族恩怨由此广受外界关注。

  家族恩怨对于家族企业来说,是一幕常演常新的戏,只要有家族企业,便会有家族恩怨。可是,家族恩怨并不必然爆发,也并不必然非要弄出精神病不可。世界上依然有许多历史悠久的家族企业,譬如福特、洛克菲勒等家族企业,非但没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倒下,也没有因家族矛盾而分崩离析,反倒日久弥新,成就百年大计。这当然是家族企业的理想状态,但理想状态能否成为普遍状态,却是既有必然性又有偶然性。以福特公司为例,上世纪20年代,当老福特着手证明其无需经理人的假设时,通用汽车公司总经理斯隆在实验一种相反的假设,结果通用汽车公司在5年内成了美国汽车工业中的领先者,而福特的优势被一步步缩减。1940年代,老福特已经老态龙钟,唯一的儿子又不堪重任,他只好选定孙子担当福特二世。亨利·福特二世上任以后,把斯隆的假设重新付诸实验,他亲自请来了原任通用汽车公司的副总经理布里奇、后任美国国防部长的麦克纳马拉、世界银行行长查尔斯。桑顿等“蓝血十杰”,重新整顿了福特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在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确定以后,到了 1950 年,公司利润高达 2.6亿美元,福特再次站立起来。为什么呢?有人说是因为福特家族关系简单,不涉及庞大的遗产争夺,但更关键的其实是福特二世巧妙地将企业所有权与治理权分离,虽然家族企业的性质未变,但已经由家族经营转变为典型的现代公司治理。

  皮革业目前是民营企业一统天下,而民营企业基本上是家族企业。皮革大王的遭遇既是家族矛盾引起,也是现代公司治理制度尚未健全的表现。如果现代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建立,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立,那么,把王敏送进精神病院并不必然会取得对公司的全面掌控权,因为企业所有权持有者也不能单方面无条件毁约。这就给家族冲突各方留下了博弈余地。福特的例子已经说明,家族企业与现代公司治理之间并没有非此即彼的矛盾,而是可以融合贯通的。

  但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并非所有的家族企业都适用现代公司治理制度,也有相当多的民营企业仍然采用家族制而获得成功,这说明不能贸然否定家族制,尤其是在国内市场经营环境和法治环境尚存种种问题的情况下,职业经理人的道德操守往往可以决定企业的生死,这和国外的企业环境显然是大不同的。对于创业者来说,家族制是必然选择,职业经理人不是来创业的,其职责是在守业的基础上壮大企业;但当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淡化家族制也就摆在了台面上。如果仍然采用血缘化、亲缘化管理模式,由利益冲突所导致的权力博弈便不可避免地出现。皮革大王王敏虽然已经开始进行现代公司治理制度建设,但毕竟还处在初期,改造尚未彻底完成,这就给了其家族竞争对手以可乘之机。不过,就是这尚未彻底完成的改造也发挥了作用,王敏能够成功脱身精神病院,公司能够保持平稳发展,仍然与其所聘请的职业经理人有较大关系。

  问题在于,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有些矛盾并不是有了现代公司治理制度就能够完全化解。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从来没有包治百病、无往而不胜的制度。现代公司治理制度如果存在于一个不尊重制度的公司,即使制度建设再完美,还是发挥不了作用。家族企业更需注意这一点,在大家协议建立制度之后,都应当遵循制度游戏,而不能破坏规则。规则被破坏的示范效应是极其负面的,今天,你可以破坏规则、强行送精神正常的家族成员去精神病院,而不受法律惩戒,那么一旦此法传播开来,形成“谁先动手谁获胜”的潜规则,家族企业岂非需要人人手持“经医院鉴定,本人精神正常”的护法文书,方可以一解后顾之忧?王敏的遭遇说明, 当前中国社会的法治环境还存有一些漏洞,这种漏洞对于整个法制建设来说,也许是细微的,但对于具体的个人来说,却可能产生新的精神恐怖。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危险并没有消失,就业情况仍然不容乐观。要想解决就业问题,就必须解决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问题。这种发展环境,不是说要求给这个优惠那个优惠,而是说有一个健全的法治。只有法治健全,违法者必被捉,市场经济才能变为纯粹经济竞争,经营者才不会因为“精神病问题”而困扰不休,影响企业发展壮大。郭炳湘也好,王敏也好,他们在家族中所面临的状况都不是单一的,关键是对他们的处置是否符合企业规定,是否符合法律章程?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又是否符合国际通用准则?家族企业并不意味着只需要遵守家法,而不需要遵守国法,无论什么企业,其经营的底线都是不违背所在国法律。同样,法律也必须保护企业家的合法经营和合法所得,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义。

  精神病问题经由何锦荣事件、王敏事件已经逐步演变为一个公共话题。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具备公共制度改革的话题。一方面需要家族企业逐步改革自身制度设计,引入现代公司治理制度,避免家族企业内部只手遮天,另一方面,立法部门也应当对精神病问题等重新审视,进行相关立法,为企业家也为普通百姓营造一个不被随意打成精神病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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