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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区税务局宣传个税新法

20188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8919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沙坪坝区税务局胡所长带领税务管理员等一行莅临重庆大学计划财务处宣传个税新法。计划财务处陈茸副处长主持了宣讲会,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土木学院 、校医院等相关财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胡涛所长传达了财税201898)号文件精神,指出本次个税改革最大亮点在于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转变。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务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更好地兼顾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将综合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从原来的3500/月提高至5000/(每年6万元),降低低收入纳税人的负担,直接增加广大居民的收入.同时扩大了3%10%20%三档税率的级距,使对应的纳税人享受到较大的降税福利。

新设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可在申报纳税时予以税前扣除,切实减轻税负。自2018101日至201812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先行按每月5000元的扣除标准扣除


      王立新副处长就重庆大学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举措做了介绍,本学期开学在学校OA系统发布《关于落实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组织二级学院及机关相关财务人员积极配合宣传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

会上,二级学院及机关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积极提问讨论一致认为此次宣传会议一场“及时雨”,使参会者更加清楚的了解了个税新规。

最后,陈茸副处长对重庆市沙坪坝区税务局的到来表示感谢,并提出将积极重庆市沙坪坝区税务局配合沟通,并做好进一步的宣传工作。